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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斑竹dullsen,帮人收坏笔记本主板有那点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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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3-2 1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人于今天下午发帖帮人全国求购报废笔记本主板和笔记本尸体,8小时不到,该贴就被斑竹 dullsen删除,据说是内容违规。
现发贴请斑竹解释。本人在GZ数年来,在这个论坛有很多美好的记忆,也发现论坛渐渐没落,痛心疾首之际,并未离开,而是积极献计献策(发帖内容为证)。没想到号称万能的GZ到现在居然连收个笔记本主板尸体都会被删。

真令人寒心!
2#
发表于 2012-3-2 20:16 | 只看该作者
d版做事是非常光明磊落的,我个人认为此帖被删的原因是标题使用了违禁符号【】【】,坛子老大说得非常明白,标题只能用统一符号[ ],其它特符删~~~
看看d版是否会有什么解释,不是大量回收垃圾,我个人认为不违规,废物利用,物尽其用,只要别把标题弄得太难堪,糟塌本交易版区的版面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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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09:24 | 只看该作者
zhen179 发表于 2012-3-2 20:16
d版做事是非常光明磊落的,我个人认为此帖被删的原因是标题使用了违禁符号【】【】,坛子老大说得非常明白, ...

标题错误发个信息我可以立马改,但是“违规主题”,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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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09:24 | 只看该作者
有图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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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3-3 09: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hen179 于 2012-3-3 09:56 编辑
lzzyc 发表于 2012-3-3 09:24
标题错误发个信息我可以立马改,但是“违规主题”,如何解释?


这里,需要这样理解,处理违规帖,不是拿条款一一对应,d版办事非常爽气,他将几款条例集中在一个提醒里了,需要违规的朋友自己去学习,对照,而不是触犯了哪一款,就发哪款条例的提醒~~~ 举例说吧,也就是这违规条例要是有六款,这次违规是触犯了一二三四五六这六款中的某一款,也许是同时触犯了其中的几款,这就不是一一对号,各版主确实有自己的做法,坛子里没有统一规定~~~
另外,这里也需要理解版主的工作,对于每一个会员来说确实是一帖一例,而版主处理违规帖,常常是整个版面上的违规帖同时处理,如果是一帖帖处理,一帖帖都要对号入座给提醒,那工作量会很大,而且见到违规帖常常需要尽快处理,不能让这影响到整个版面整个坛子,所谓的火光就是命令,违规帖必须在第一时间清理掉~~~ 所以,向发违规帖的会员做个整体的或者部份条款的宣传,这也是很正常的~~~
真有疑问那可以沟通,删帖其实是件非常普通的事件,所谓的无知者无罪,别把这看作是处罚,这帖子被删,短时期内,就留在本版区,各版主的掌控之中,如有需要可以PM版主,要求恢复,然后修改违规部份,有的违规帖也可以要求代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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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12:06 | 只看该作者
感谢zhen179的解释,按您的说法,我这个帖子不存在内容违规。但是我要d版在百忙中明确告诉我,我这个帖子究竟是不是有内容违规??

没有内容违规,我会再发,如果真有,请出示版规某款。如果有利益关系或者有大佬心里不爽,我立马闪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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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3-3 12: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hen179 于 2012-3-3 12:23 编辑

http://we.pcinlife.com/thread-1737609-1-1.html
真要说依据,阿祥总版确实在二手区出台过不准收坏件的公告,硬要搬字眼,那说不可以收坏件,也是解释得通的~~~ 楼主您也可以看一下,阿祥总版也曾经说过,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这规定上的把握,有时确实有难度~~~ 我建议楼主还是将精力放在力争将标题规格化上~~~ 非要d版做明确的抉择,那是不是可以PM他,私下问一下,比较妥当,因为这里是他管辖的子版区,有时也不一定就注意到您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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