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oper0001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胡子来看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2005-4-25 22:30 | 只看该作者
YT事件 不了了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5-4-25 22:30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Kevinyang at 2005-4-25 22:25

说句不好听的,这个连机器是不是你的都不能证明



不能这么针对卖家吧-_-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5-4-25 22:3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证明卖家曾经有这个U,而不是专门瞎搞出来骗人的啊!!!
有了这个卖家买家作案可能性也就50%对50%,起码现在卖家不输证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derek_d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24#
发表于 2005-4-25 22:3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5-4-25 22:34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derek_ding at 2005-4-25 22:29



恩,这个是重点

你当时说收件员看到你的东西的,

叫他开个证明不是很难吧?::>

对了如果有这个证明那卖家作案的可能性就可以减小到10%以下了
但是我记得卖家说过那个拿货的不认识CPU这个东西,还有卖家说过在U上面涂了硅胶,那快递的人总能看到上面有涂了白色的咚咚吧,能证明这个也可以证明确实有U在上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05-4-25 22:35 | 只看该作者
唉......买、卖双方谁也没能出个"有力"的证据来......事情很难解决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05-4-25 22:35 | 只看该作者
胡子这回有难了,这个比包青天审的案难度还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05-4-25 22:39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derek_ding at 2005-4-25 22:32



恩,头大了

为什么上学没学刑侦专业啊:crying:

哈哈,叫个学这个的做一下分析,还可以弄个学术论文呢!
要不弄个评审团也好:wub: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05-4-25 22:44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05-4-25 22:47 | 只看该作者
不能说明你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发表于 2005-4-25 22:48 | 只看该作者
把我给偶好了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05-4-25 22:49 | 只看该作者
照我说,发货单上有没有写价值“1800”元,如果收货员看了,认可是价值1800元的东西,那么卖方可以让收货员开个证明,并且我认为卖方是没有嫌疑了!
当然买方没有当这送货员的面开货,并且也没有把开包过程拍照的话,我觉得也蛮难说清楚了,当然我并不是说怀疑买方,只是说不清楚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05-4-25 22:4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难道丢了u?~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5 22:51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tootoo at 2005-4-25 22:47
不能说明你寄了

我不想说明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明亮星空 该用户已被删除
35#
发表于 2005-4-25 22:5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楼主| 发表于 2005-4-25 22:54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幽篁抚琴 at 2005-4-25 22:49
照我说,发货单上有没有写价值“1800”元,如果收货员看了,认可是价值1800元的东西,那么卖方可以让收货员开个证明,并且我认为卖方是没有嫌疑了!
当然买方没有当这送货员的面开货,并且也没有把开包过程拍照的 ...

我写了1800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05-4-25 22:58 | 只看该作者
把发货单拍照上来看看,我个人感觉楼主不象是在撒谎,毕竟钱还在中介处,应该是把货发出去了的,可报警查查货运公司的业务员。当然,买家要更主动的需求解决方案,现在毕竟是卖家比较被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明亮星空 该用户已被删除
38#
发表于 2005-4-25 23:0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05-4-25 23:09 | 只看该作者
看来大家下次发货要写清楚物品种类,数量,型号(最好是有编码的都写上),不要怕麻烦呀,等到麻烦来了就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2005-4-25 23:13 | 只看该作者
还是不清楚什么事情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投放或合作|网站地图|处罚通告|

GMT+8, 2025-12-26 03:4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POPPUR.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