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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arhe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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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伢 已经就地正法,被骗的网友请尽快告知详细过程,联合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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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发表于 2005-5-12 18:26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cinlo at 2005-5-12 18:10

偶的意思很明白:地球人都知道中国平邮是什么样子!!!
平邮有多大的风险是明摆着的事,就算有哪一方是被另一方故意骗了,那他也得为他自己的考虑问题不周全付出代价交点学费,而且显然双方都没有有力证据证明对方是 ...

标感情用事些/要有逻辑和法制观念/这事情明显底卖方全责/不管是骗了(所谓底骗包括双方/不仅指某一方)还是丢了:ph3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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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
发表于 2005-5-12 18:30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cinlo at 2005-5-12 18:26

平信难道比平邮要保险??
平生也写信收信无数,好象从来没有签收过啊!!!
而且把信寄丢了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啊!!
平邮至少还有个包装做保障,平信就边包装的保障都没了!!!!

B4不认真看帖的,

楼主要求平邮,而不是平信!:whist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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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
发表于 2005-5-12 19:32 | 只看该作者
我只知道我的3M散热贴用平信还搞丢过三次了。。。

每次搞丢再发一次给买家。。。

丢失机率是6%


平信外地是0.8元/20克

[ Last edited by byshark on 2005-5-12 at 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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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
发表于 2005-5-12 19:41 | 只看该作者
平信要过点信的一种机器,内存过不去,平邮丢了,邮局也会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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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ly 该用户已被删除
685#
发表于 2005-5-12 19: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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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
发表于 2005-5-12 19:58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wolfly at 2005-5-12 19:46
偶再次大声疾呼:请认认真真看完前面的帖子,然后再说话!不然别怪别人说你是白痴!

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就算是白痴也不能直接说,多伤人自尊啊。:b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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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
发表于 2005-5-12 19:59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hunter1106 at 2005-5-12 16:15

中国是采用大陆法系的成文法的
不是英美法系的惯例法的


这里说的是网站的事情,由于交易的数额小,国家机构一般不管,所以网站的交易一般还是靠民间的力量而不是国家机构的力量来解决的,具体如何解决问题,主要还是参照前人解决问题的方式。而且即使在大陆法系之下,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没有明确法系规定的事情,法院肯定要参照其他法院的裁决,这可比法的类推适用简单多了。

而我们的gz的交易只有一些原则上的规定,还不成系统。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具体的事例的影响会很深远,直接影响到交易人对网站的信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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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
发表于 2005-5-12 20:14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byshark at 2005-5-12 19:32
我只知道我的3M散热贴用平信还搞丢过三次了。。。

每次搞丢再发一次给买家。。。

平邮丢失机率是6%


平信外地是0.8元/20克


6%你怎么知道的?你到底说的是平邮还是平信?我经常用平邮怎么一次也没丢过东西呢?
再说快递公司就保险吗?同邮政比,除了速度上有优势,速递公司的安全保障隐患更大!因为它的运作很多地方都不规范。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速递业也比较发达,可能速递公司更规范一些。而在我们这里,速递公司是极不规范的。对于保价、运输途中的损坏责任、乃至填单、包装、取货、送货上都存在问题与漏洞!!!
本来水够大了,但是一看到类似的认为买家选择了平邮,买家就是思维不正常,就是不可理喻,就应该负部分责任的说法,有些话我就必须要说:选择平邮怎么了?选择平邮有什么错?买家贪小便宜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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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ly 该用户已被删除
689#
发表于 2005-5-12 20: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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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
发表于 2005-5-12 20:25 | 只看该作者
俺那么滴认真滴劝你注意说话滴方式,咋就水了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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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
发表于 2005-5-12 20:39 | 只看该作者
觉得武汉的老哥也蛮可怜的,如果真的被邮政吃掉了,那么丢了800块的货,还要赔偿800的钱,况且积攒的信誉也大受影响了
反过来买家也挺冤的,即使钱能得到赔偿,心情总是郁闷了,而且东西都没买成
以后大家还是都用ems或者快递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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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
发表于 2005-5-12 20:43 | 只看该作者
终于有了官方说法了。俺旗帜鲜明地拥护这个处理决定。也希望武汉伢能贯彻执行。最后吃点后悔药:买卖最好还是要有中介呀!双方在gz上商量好了,用支付宝中介多好,还可省下汇款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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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ly 该用户已被删除
693#
发表于 2005-5-12 20: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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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
发表于 2005-5-12 20:51 | 只看该作者
无保留支持官方处理意见!!建议过期未执行按照PZ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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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
发表于 2005-5-12 20:59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narrow at 2005-5-12 20:39
觉得武汉的老哥也蛮可怜的,如果真的被邮政吃掉了,那么丢了800块的货,还要赔偿800的钱,况且积攒的信誉也大受影响了
反过来买家也挺冤的,即使钱能得到赔偿,心情总是郁闷了,而且东西都没买成
以后大家还是都 ...

哈哈,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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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
发表于 2005-5-12 20:59 | 只看该作者
关注ING,希望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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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
发表于 2005-5-12 21:30 | 只看该作者
这么简单事情,拖这么长时间,费钱也费神,小偷早跑了,此讨论绝对可写论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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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
发表于 2005-5-12 21:49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beatusa911 at 2005-5-12 21:30
这么简单事情,拖这么长时间,费钱也费神,小偷早跑了,此讨论绝对可写论文了.

谁是小偷?:b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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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
发表于 2005-5-12 22:02 | 只看该作者
拭目以待,看看鸭脖子执行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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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发表于 2005-5-12 22:08 | 只看该作者
不太好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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