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wzy5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agan和zhengchunxiao交易纠纷解决结果

[复制链接]
221#
发表于 2005-7-10 23: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uitang 于 2005-7-10 23:44 发表


你确实不知道,发现了解决不就行了?还要向买家说你自己要留生活费?难道买家是你的小蜜?你要给他钱所以讨讨价?



错了,我下个礼拜辞职,如果gz有人真有兴趣玩这个官司,我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输得话, ...

这个是实情,QQ里也有反映,我之所以这么说也是希望暂时缓缓,但买家紧接着就说 你这样也不好吧,我本来就没认为自己理亏,他说话语气这么硬我没必要对他示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2#
发表于 2005-7-10 23: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ntoy 于 2005-7-10 23:44 发表

强。实在是太强了。比无间道里的傻强还要强呀。

事实是他在发贴时一开始就贴在交易后3天彼此都有些不冷静时我说的话,后来又断章取意的贴了几段对话,那有这样贴对话的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3#
发表于 2005-7-10 23:52 | 只看该作者
卖家7月1日的商品说明非常重要:

2005-07-01 19:35:52 蓑原
64M 128BITS DDR!

这个说明无论卖家是否知道自己的说法错误,都产生了误导买家购买的后果.
因此203楼是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如果不知道自己的宣传虚假与否,可以不宣传,虚假宣传是不行的.)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买家应该向卖家要求赔偿.如果卖家觉得是因为生产者的责任,即微星的网站宣传导致自己的损失,请卖家维护自己的权利,向微星追偿.)

[ 本帖最后由 spcs 于 2005-7-10 23:56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4#
发表于 2005-7-10 23: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pcs 于 2005-7-10 23:52 发表
卖家7月1日的商品说明非常重要:

2005-07-01 19:35:52 蓑原
64M 128BITS DDR!

这个说明无论卖家是否知道自己的说法错误,都产生了误导买家购买的后果.
因此203楼是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

但是这个时候交易已经达成了!请你注意下事实先后次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5#
发表于 2005-7-10 23:55 | 只看该作者
强 太强了 这么多GZ兄弟 一个没有说服卖家的 向来号称吐沫淹死全中国的GZ竟然被这位强人制服了w00t) 楼主如果在旧社会当底下党抓住了 凭楼主的口才 肯定可以让烤打你的敌人门咬舌自尽:blink: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6#
发表于 2005-7-11 00:01 | 只看该作者
:(:(
是很强啊

[ 本帖最后由 spcs 于 2005-7-11 00:0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7#
发表于 2005-7-11 00: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hengchunxiao 于 2005-7-10 23:55 发表

但是这个时候交易已经达成了!请你注意下事实先后次序!


说白了。卖家就是不想退这个钱呗。
如此简单的问题大家怎么就不明白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8#
发表于 2005-7-11 00: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hengchunxiao 于 2005-7-10 23:55 发表

但是这个时候交易已经达成了!请你注意下事实先后次序!


什么叫承诺?什么叫交易前明确承诺过?交易是个过程。

付款后的承诺也叫承诺,付款前的承诺也叫承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9#
发表于 2005-7-11 00:06 | 只看该作者
好长的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0#
发表于 2005-7-11 00: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igerluo123 于 2005-7-11 00:06 发表


什么叫承诺?什么叫交易前明确承诺过?交易是个过程。

付款后的承诺也叫承诺,付款前的承诺也叫承诺。

付款前卖家在QQ中就明确了128bit,然后买家才付款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1#
发表于 2005-7-11 00: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hengchunxiao 于 2005-7-10 23:55 发表

但是这个时候交易已经达成了!请你注意下事实先后次序!


但请你注意买家的购买承诺是可以因某些原因撤销的!并非一但承诺就要接受一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将64bit位宽理解为128bit)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个人觉得64bit残疾卡卖200米就是,呵呵)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2#
发表于 2005-7-11 00:37 | 只看该作者
俺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3#
发表于 2005-7-11 00: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hengchunxiao 于 2005-7-10 23:55 发表

但是这个时候交易已经达成了!请你注意下事实先后次序!



没有你的误导,交易怎么会在这个时候达成?!
第一次卖卡,你写的是:“64M 128BIT”,这是你亲口说的,应该不会翻供了吧?!
那么第二次你会怎么写,你又有什么理由不照第一次那样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4#
发表于 2005-7-11 00:51 | 只看该作者
一开始想拿“祯缓存”和“显存位宽”作文章,撑不下去了又拿“交易后”的说法作文章,正好论坛硬盘坏了当时的数据丢失了,又拿“证据”作文章,别以为硬盘坏了你就可以撑下去,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如果你不能拿出你在贴子中关于MX440显卡的描述中没有“128BIT”字样的证据,就有足够的理由可以认定你在贴子里对微星MX440显卡的描述中有“128bit”的字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5#
发表于 2005-7-11 01:01 | 只看该作者
卖家是军人么?你写出自己的资料 勇气可嘉~但你要求买家道歉 公布资料是没有理由的 并以此要胁

不与退款,表面上看冠冕堂皇,实际上你的那点小心眼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你可以托词诡辩~~你就是

缺200元,钱到手了不想退,你不出来回复也就算了 可你还把gzer当白痴~~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

记住!别把gzer当白痴!不就是200元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6#
发表于 2005-7-11 01: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ish Apex 于 2005-7-11 01:01 发表
卖家是军人么?你写出自己的资料 勇气可嘉~但你要求买家道歉 公布资料是没有理由的 并以此要胁

不与退款,表面上看冠冕堂皇,实际上你的那点小心眼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你可以托词诡辩~~你就是

缺200元,钱到手了 ...

也就是这么点意思吧,卖家现在不过是以自己没有说过是128bit来找借口,其实就一句:你赢不应该说明是64bit的?你不知道的话知道了以后应不应该用行动来纠正错误?

可能卖家认为不应该。那就没得说了。

卖家绝对应该说明是64bit的,如果自己也不知道的话,可以当作误解,但退款并负担相应费用也是应该的。

以上一家之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7#
发表于 2005-7-11 01: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uitang 于 2005-7-11 01:16 发表

也就是这么点意思吧,卖家现在不过是以自己没有说过是128bit来找借口,其实就一句:你赢不应该说明是64bit的?你不知道的话知道了以后应不应该用行动来纠正错误?

可能卖家认为不应该。那就没得说了。

卖 ...

我已经联系版主返款事宜,或许是楼上的兄弟提醒了我是名军人,但我绝对不认为自己无理或恶意欺骗,以后我再也不会来GZ了!这个地方根本就无道理可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8#
发表于 2005-7-11 01: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pcs 于 2005-7-11 00:21 发表


但请你注意买家的购买承诺是可以因某些原因撤销的!并非一但承诺就要接受一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请这位学识深厚的兄弟明确下
1.交易达成时买家并没有提出位宽要求,何来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你认为卡贵了你可以不买,没人逼你!我也没逼买家买!你要认为这是残废卡大可诉讼微星,反正你这么NB.
3.请你建议版主订立个GZ交易法!你不是这么NB吗?对你而言应该是大有用武之地!二手商品对质量的要求如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估计大部分的交易都是非法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9#
发表于 2005-7-11 01: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uitang 于 2005-7-11 01:16 发表

也就是这么点意思吧,卖家现在不过是以自己没有说过是128bit来找借口,其实就一句:你赢不应该说明是64bit的?你不知道的话知道了以后应不应该用行动来纠正错误?

可能卖家认为不应该。那就没得说了。

卖 ...

我到现在都不认为我应该说明是64BITS的!
对你的个人观点也不苟同,或许是我弄错啦!但买家又不是没看过借的图,他这么在意显存位宽不可能对这卡的参数就一点不知道,何况他也在贴子里说过他要大图是为了搞清楚显存带宽,事实上也是他后来告诉我桢缓存是位宽的两倍.GZ上有部分人对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但买家知道,请问是为什么?难道他真的是他描述的那么厚道本份?

[ 本帖最后由 zhengchunxiao 于 2005-7-11 01:46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0#
发表于 2005-7-11 01: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hengchunxiao 于 2005-7-11 01:23 发表

我已经联系版主返款事宜,或许是楼上的兄弟提醒了我是名军人,但我绝对不认为自己无理或恶意欺骗,以后我再也不会来GZ了!这个地方根本就无道理可言.

别人不好说什么,我从没有说你恶意欺骗。

至于有理无理,前边都说了,是你的逻辑和大众的逻辑不同。前几天的9800se事件其实和你自己考虑的道理一抹一样。你自己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投放或合作|网站地图|处罚通告|

GMT+8, 2024-12-23 15:5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POPPUR.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