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农民伯伯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toto4587,我不得不说的扣分问题!(151楼新增对该会员的处罚决定)

 关闭 [复制链接]
301#
发表于 2005-8-29 16:39 | 只看该作者
当这里是个私企理解就好了,规则由老板解释,只有老板说谁错了,你违规是你的事,老板要处罚谁是老板的权限。也没有谁付钱设置个24小时在这里抓违规的全职斑竹。凡事求绝对公正者生存能力很差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2#
 楼主| 发表于 2005-8-29 16: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dfi 于 2005-8-29 16:33 发表

晕,说了两句,没有冒犯的意思吧。

如果帖子锁了,我也无所谓,现在帖子被您打开每个人都在说话,我不过是多嘴说到程序上去了而已。。。

唉,无所谓拉,反正当前,整个中国都是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 ...


知道你没有什么意思,但是你是不是应该每次发帖前都了解整件事的真相再品头论足?你知不知道你所说的小评论本身带有煽动性质的言论,你用意何在?打算墙倒众人推?你这个人这几天给我的印象就是根本不看证据不看事实,就是对着你的喜好,你的直觉去发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3#
发表于 2005-8-29 16: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农民伯伯 于 2005-8-29 16:40 发表


知道你没有什么意思,但是你是不是应该每次发帖前都了解整件事的真相再品头论足?你知不知道你所说的小评论本身带有煽动性质的言论,你用意何在?打算墙倒众人推?你这个人这几天给我的印象就是根本不看证据不 ...

这个帖子我从头到尾巴都看完了。

我没有对任何一个人品头论足,在网上我从不稀饭对方揣测自己的RP,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更不会对别人这样做。

我没有煽动什么,这几句话没有任何恶意。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sweatingbullet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4#
发表于 2005-8-29 16:55 | 只看该作者
套用一句,某某所不欲(管理),勿施(管理)于人。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5#
发表于 2005-8-29 16: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oif 于 2005-8-29 16:55 发表
套用一句,某某所不欲(管理),勿施(管理)于人。哈哈

瞎套,表害偶 。。。:ph34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6#
发表于 2005-8-29 17:01 | 只看该作者
adfi确实满喜欢参与这样的讨论
不过逻辑性不强。
在inf的内存问题的讨论中,比较明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7#
发表于 2005-8-29 17:04 | 只看该作者
说到底灌水的太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8#
发表于 2005-8-29 17:05 | 只看该作者
灌水被抓了啊!RPWT啊!!杀人放火抢银行的多了去了!捉到的没捉到的你知道有多少啊!捉到你就挂!没捉到你就爽!自己衡量吧!HOHO!反正我胆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palladium6 该用户已被删除
309#
发表于 2005-8-29 17:0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0#
发表于 2005-8-29 17: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alladium6 于 2005-8-29 17:08 发表
偶晕~~~封贴算了......成技术性水帖了:lol:



不是吧!讨论下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1#
发表于 2005-8-29 17: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极限冰点 于 2005-8-29 17:10 发表



不是吧!讨论下啊!


认真讨论下去你就会上千贴了。:lo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palladium6 该用户已被删除
312#
发表于 2005-8-29 17:1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3#
发表于 2005-8-29 17:17 | 只看该作者
麻烦大了,都300多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4#
发表于 2005-8-29 17:26 | 只看该作者
感觉非常无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5#
发表于 2005-8-29 17: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dfi 于 2005-8-29 15:55 发表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认为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值得人们去尊敬、维护和执行。

本帖中,TOTO对斑竹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出异议,这就叫行政复议,而在得不到自己满意的答复的时候,不应该在PM中闹和版面上言语激烈的争 ...

顶一个,适合做法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6#
发表于 2005-8-29 17:57 | 只看该作者
阅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7#
发表于 2005-8-29 17:59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来留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8#
发表于 2005-8-29 18:08 | 只看该作者
扣1分~~没什么大不了
有必要钻牛角尖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9#
 楼主| 发表于 2005-8-29 18:12 | 只看该作者
水人太多,成水贴了,移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0#
发表于 2005-8-29 18:36 | 只看该作者
移动后留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投放或合作|网站地图|处罚通告|

GMT+8, 2025-1-24 11: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POPPUR.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