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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COO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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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出问题了。。大家都进来!!已修改连接!等蓝色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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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发表于 2005-9-3 00: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3 00:26 发表

OK。。那就请你把所有帖子看完。。然后再评论。。我的目的难道就是打烂他??那就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有请问卖家5天之后才发货难道就是因为我买的东西少吗(这个一直我没提,实在是忍不住了!):angry:

你自己看看整个帖子中的帮买家和卖家的ID的变化吧 ,为什么会发生变化?过尤不及

还是那句话,有错就改,得饶就饶;
      死緾烂打,双方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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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发表于 2005-9-3 00:30 | 只看该作者
揭疮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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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发表于 2005-9-3 00: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9-3 00:28 发表


我前面说过了

一: 发货肯定没有问题 , 前提是楼主向我道歉!

二: 至于你这种前科累累的, 我建议你到大树底下去凉快一下!, 你的人品和前科, 让我觉得, 你连出现在Gzeshop都是不应该的, 还好意思出来炫!
...

我没有前科。你搞错了,不要乱攀咬。: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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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发表于 2005-9-3 00:32 | 只看该作者
洗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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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发表于 2005-9-3 00:32 | 只看该作者
此人非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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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发表于 2005-9-3 00: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unnie 于 2005-9-3 00:30 发表

你自己看看整个帖子中的帮买家和卖家的ID的变化吧 ,为什么会发生变化?过尤不及

还是那句话,有错就改,得饶就饶;
      死緾烂打,双方无益。



你为啥权限是20:b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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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
发表于 2005-9-3 00: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INFONLINE 于 2005-9-3 00:23 发表


好不容易找的图片,那能说换就换了啊

这图有深意
可怜的晨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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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发表于 2005-9-3 00: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sawdsaw 于 2005-9-3 00:32 发表



你为啥权限是20:blink:

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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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
发表于 2005-9-3 00: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sawdsaw 于 2005-9-3 00:32 发表



你为啥权限是20:blink:

可能是RP好点吧:w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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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发表于 2005-9-3 00: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unnie 于 2005-9-3 00:30 发表

你自己看看整个帖子中的帮买家和卖家的ID的变化吧 ,为什么会发生变化?过尤不及

还是那句话,有错就改,得饶就饶;
      死緾烂打,双方无益。

水人还真是水。一句水话说一次就够了。你自己看清楚谁在骂人,谁在人身攻击: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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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楼主| 发表于 2005-9-3 00: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ang333 于 2005-9-3 00:23 发表
看完所有帖子。。。。
我也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我和蓝色交易过多次,,感觉他的为人还是很不错的。其中一次发给我的货中少了一张已经定了的鼠标垫,,,和蓝色QQ沟通过,,用顺丰快递发了给我。其实一张鼠标 ...

呵呵。。请您明白。。我做事情绝对不会无理的。。。我为这个事情专门打长途沟通难道还不够??难道打了长途还要QQ和PM勾通??我可以拿性命担保我不知道交易之前蓝色是GG还是MM!(甚至可以说说瞎话的话我天打五雷轰)我43楼的回复还不够明确??只是后来卖家的语气让我无法容忍。。所以JS  VS JS就这样了。。:whist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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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发表于 2005-9-3 00: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sawdsaw 于 2005-9-3 00:32 发表



你为啥权限是20:blink:

他的交易积分超过了5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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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发表于 2005-9-3 00: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康熙大帝 于 2005-9-3 00:33 发表

水人还真是水。一句水话说一次就够了。你自己看清楚谁在骂人,谁在人身攻击:angry:

你的话我WS,因为你xx不好,请你不要回复我的发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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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发表于 2005-9-3 00: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9-3 00:30 发表


切, 你丫也知道这样呀, 现在我和楼主就是这样的情况!

再顺便告诉你, 我不是好欺负的!  :angry:

:shifty:告诉我?我欺负你了?:lol:忘记和你说一声了,以后在我的帖子里面说话请客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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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发表于 2005-9-3 00:34 | 只看该作者
这贴还真长啊。。。。。

一件小事,原本可以轻松解决的,没想到搞成这样,看来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多么的重要。我和2位当事人都没有过交往,但是看到这里,我不得不说LZ真的是得理不饶人了,杀人不过头点地,LZ又何必这样?大家心平气和地解决此事,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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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发表于 2005-9-3 00: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泡泡的泡泡的泡 于 2005-9-3 00:32 发表

这图有深意
可怜的晨MM

大家支持换图:d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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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发表于 2005-9-3 00:34 | 只看该作者
摆名货不对版嘛...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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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发表于 2005-9-3 00:34 | 只看该作者
阿祥已经Pm我了, 我决定投票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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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发表于 2005-9-3 00: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3 00:33 发表

呵呵。。请您明白。。我做事情绝对不会无理的。。。我为这个事情专门打长途沟通难道还不够??难道打了长途还要QQ和PM勾通??我可以拿性命担保我不知道交易之前蓝色是GG还是MM!(甚至可以说说瞎话的话我天打五 ...

那就一人退一步了
把这事了结了啊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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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发表于 2005-9-3 00: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unnie 于 2005-9-3 00:33 发表

可能是RP好点吧:wub:



偶RP也不错的

怎么才10:sweatingbullets:

看来得重新读读道德经了
:shif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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