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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3 00:50 发表 就事论事??好。。我想问问。。如果你拿刀子捅一个人。。捅到心脏。。他死了。你说你没想捅那里的。。我只是想捅他的手回逃脱惩罚吗?:shifty: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9-3 00:51 发表 你也知道交易有问题的, 都可以宽容, 我只是回错贴了, 而且我已经为我的错误付出几倍的代价了, 你还揪着不放, 难道社会主义的火炬只照亮自己?
原帖由 runnie 于 2005-9-3 00:52 发表 现在我不得不说你思维有问题 明白正当防卫么?你现在不是正常防卫 而是防卫过头了
原帖由 runnie 于 2005-9-3 00:50 发表 其实你也本不该参与这个帖子的论坛 既然和卖家早有过结 就不太合适了:sweatingbullets:
原帖由 康熙大帝 于 2005-9-3 00:52 发表 你牛个屁。我都说了我 不是那个骗子。 污蔑别人就拉个ID相似的?:angry: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3 00:53 发表 我在43楼已经摆明了我的态度。。只是你的态度让我无法容忍。。顺便说一句。。请使用文明用语。。。这个很重要啊9我的请使用文明用语不带引号哦!)
原帖由 dsawdsaw 于 2005-9-3 00:52 发表 怎么说呢 失误就要承担责任 蓝色发平邮给LZ算了,反正大家从这个帖子也能看出RP来~ 真的去睡了~ 好困~
原帖由 kfram 于 2005-9-3 00:54 发表 卖家,我给你个建议,把买家买东西的所有钱都退了得了,就当白送了! 人争一口气,卖家也有权利挑选买家!
原帖由 鱼我所欲 于 2005-9-3 00:55 发表 哈哈~~~你换名字:我不是康熙 好了,这样保险! w00t)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3 00:54 发表 呵呵。。正当防卫要有证人的。。空口无凭你明白吗?:lol:
原帖由 runnie 于 2005-9-3 00:55 发表 我认为卖家在答应退款时的态度很好,反面你作法令人费解 不要借着自己喝过酒 就可以不负责任
原帖由 康熙大帝 于 2005-9-3 00:56 发表 我怎么知道人家取个相同的名字。 某人真是阴险,我又没有卖过2500+。污蔑! 要我是那个人,我不知道换个别的ID?我傻呀。:ph34r:
原帖由 runnie 于 2005-9-3 00:57 发表 扯皮了不是?早点睡觉 好好想想 没什么大不了的 看看大家的反应就应该知道谁对谁错了 男人么 不要为个面子问题 一错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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