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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rackID 于 2005-9-16 09:05 发表
老兄 好歹看过那次纠纷的人还有很多都尚在人间
不用否定得这么激烈啊 那样显得很不自信啊
人的遗忘性质非常的强啊,有点有便宜就要占,想当年,XX地带在这里人人喴打啊,“你告吧,最好到某某区告,顺便告诉你,上海区的版主在我这里聚会”,一但有言论针对XX地带就会被删贴(那段时间我真的很佩服上海的某些版主,加班加点删贴啊),打民工,欺贫爱富的老边卖绿宝,350包邮时,还是N多人去添啊,虽然我当时正好差电源,也正好想买绿宝,也实在不敢对不起我这ID的头像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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