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suitang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交易出了点小问题 ,各说各的理,说不清楚,大家帮看看

 关闭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2006-1-7 15:19 | 只看该作者
又见纠纷
这段时间怎么回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15: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梓秋 于 2006-1-7 15:19 发表
又见纠纷
这段时间怎么回事

有纠纷不奇怪,金无足赤,不能解决才是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15:43 | 只看该作者
帖子地址早已给买家,也与买家约好gz开帖,不知为何还不上来?难道是去检测我的显卡了?那不知检测过程出问题该算谁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武汉考拉 该用户已被删除
24#
发表于 2006-1-7 15:5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6-1-7 15: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武汉考拉 于 2006-1-7 15:54 发表
先声明一下,事情在平缓的进展中,我和卖家都不希望各位说得太过激烈,导致生成无端的冲突!我们的本意也不在指责对方,只希望抛砖引玉,大家以后碰到此类情况的时候有个借鉴![/color ...


这个我爱听:)
不过大家和气,有事好商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16: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武汉考拉 于 2006-1-7 15:54 发表
我就是买家

先声明一下,事情在平缓的进展中,我和卖家都不希望各位说得太过激烈,导致生成无端的冲突!我们的本意也不在指责对方,只希望抛砖引玉,大家以后碰到此类情况的时候有个借鉴!


事情起因:

我欲购买SUITANG朋友的一块显卡,9100带VIVO,原贴地址在:
http://bbs.gzeshop.com/viewthrea ... ge=1&highlight=

并在1。1日拍下该显卡,通过淘宝中介,卖家在1。5日发的货,淘宝地址在:
http://auction1.taobao.com/aucti ... fb1b72f887da3.jhtml

而且在事前双方通过PM,进行了交流。。。


今天到手后,我发现显卡上有两处明显电容爆浆!而且还有电解液明显渗漏的痕迹,其它外观及包装正常!


我联系上卖家,要求退货,卖家答应了,但在邮费上出了点异议!我要求到付,卖家要求我担付!

1。我认为事先说好有问题邮费到付,买家同意了,在下一张图里明显提出了

2。我有相关的证明(送货员的),来说明货一到手就是“电容鼓”状态的!
3。买家没有在货到我手前,亲自指出电容是鼓的这一情况,PM或汪汪都没有!如果有,请买家拿出证据!

卖家认为:
1。他发贴子的时候没有注意电容鼓

2。在他的贴子里有其它朋友善意指出了电容鼓的情况(确实有在34楼),作为买家我应该看到了,所以我也应该承担一些责任!


我看到了一些朋友买的贴子,我不认为乱起哄是一种正确的做法,各自担负十元这是一种极错误的思想,好比“有错就是有错,没错就彻底没错,另一方承担所有过失”,我可以接受我全额承担邮费,但绝不赞成各打五十大板这种做法!  

1、先声明一下,事情在平缓的进展中,我和卖家都不希望各位说得太过激烈,导致生成无端的冲突!我们的本意也不在指责对方,只希望抛砖引玉,大家以后碰到此类情况的时候有个借鉴![/color]


对,我和买家都确认是小事情,甚至买家认为谁负担都可以,但我认为应按约定办:即责任方负担。

2、我有相关的证明(送货员的),来说明货一到手就是“电容鼓”状态的!买家没有在货到我手前,亲自指出电容是鼓的这一情况,PM或汪汪都没有!如果有,请买家拿出证据!



现在的问题就是3楼和8楼的交流算不算证据,请各位发言。

3、我看到了一些朋友买的贴子,我不认为乱起哄是一种正确的做法,各自担负十元这是一种极错误的思想,好比“有错就是有错,没错就彻底没错,另一方承担所有过失”,我可以接受我全额承担邮费,但绝不赞成各打五十大板这种做法!



谢谢,这也是我的目标。


请各位朋友发言,我认为不管什么结果,我和买家在退货后仍是朋友。但朋友间讲道理也没什么错。

[ 本帖最后由 suitang 于 2006-1-7 16:30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武汉考拉 该用户已被删除
27#
发表于 2006-1-7 16:3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16:37 | 只看该作者
希望斑竹能并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16: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uitang 于 2006-1-7 16:27 发表

1、先声明一下,事情在平缓的进展中,我和卖家都不希望各位说得太过激烈,导致生成无端的冲突!我们的本意也不在指责对方,只希望抛砖引玉,大家以后碰到此类情况的时候有个借鉴![/color]
...

还有如果帖的实物图,在能够看清楚的情况下,所能够显示出来的问题,算不算据实说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16: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uitang 于 2006-1-7 16:39 发表

还有如果帖的实物图,在能够看清楚的情况下,所能够显示出来的问题,算不算据实说明?

当然,我承认,连我都没看到。:a)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发表于 2006-1-7 16: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武汉考拉 于 2006-1-7 16:36 发表
我们双方一致约定由版主来裁定,邮费的问题和责任谁负的问题,版主一言,我们双方视为终审判决,无条件执行!·


这个我同意,还好总版主人好,断事清楚果断:wub::wub: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06-1-7 16: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uitang 于 2006-1-7 16:27 发表

1、先声明一下,事情在平缓的进展中,我和卖家都不希望各位说得太过激烈,导致生成无端的冲突!我们的本意也不在指责对方,只希望抛砖引玉,大家以后碰到此类情况的时候有个借鉴![/color]
...


看来GZ的这个冬天并不太平,今天已经看到第四起纠纷了……………………………

看完卖家、买家陈述,个人认为,买卖家在这件事情上都有责任!

首先,卖家在卖东西的时候,没有及时提示物品暇疵,仅在买家拍下淘宝后邮件告知,未直接打电话,须承担一部分责任

其次,买家在有人提示(不管是交易贴的友情提示还是卖家发送的邮件)的情况下,仍未对物品情况引起足够重视,也须承担一部分责任

责任比例:卖家40%,买家60%………………………为简便起见 买卖家应该各承担一半费用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有类同,属于巧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06-1-7 16:52 | 只看该作者
还想再韶一句……………………………交易有风险,入手须谨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16: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bcrown 于 2006-1-7 16:44 发表


看来GZ的这个冬天并不太平,今天已经看到第四起纠纷了……………………………

看完卖家、买家陈述,个人认为,买卖家在这件事情上都有责任!

首先,卖家在卖东西的时候,没有及时提 ...

1、首先,卖家在卖东西的时候,没有及时提示物品暇疵,仅在买家拍下淘宝后邮件告知,未直接打电话,须承担一部分责任

我的责任我承认,主要是我向买家淘宝汪汪留言,买家gz pm回复 ,我没有祥究,呵呵,虽然举证是各讲各自有利的一面,但这个我仍然承认。

2、刚才已经说了,确实没注意到,因为显卡直接从机器上拆下来就登上来了,没想到会有问题,虽然图片上已经可以明显看到电容鼓了


2其次,买家在有人提示(不管是交易贴的友情提示还是卖家发送的邮件)的情况下,仍未对物品情况引起足够重视,也须承担一部分责任

不表示意见。

3、责任比例:卖家40%,买家60%………………………为简便起见 买卖家应该各承担一半费用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有类同,属于巧合!

感谢这位朋友。呵呵,是感谢提供意见,不是感谢你的结果,你的结果我认可,但需双方认可我才能感谢。


出去理发了,晚上回来看结果。


[ 本帖最后由 suitang 于 2006-1-7 16:56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16: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bcrown 于 2006-1-7 16:52 发表
还想再韶一句……………………………交易有风险,入手须谨慎!

呵呵,支付宝交易,我和买家都不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2006-1-7 17: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uitang 于 2006-1-7 16:53 发表

1、首先,卖家在卖东西的时候,没有及时提示物品暇疵,仅在买家拍下淘宝后邮件告知,未直接打电话,须承担一部分责任

我的责任我承认,主要是我向买家淘宝汪汪留言,买家gz ...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17: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bcrown 于 2006-1-7 17:00 发表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忘了说,淘宝汪汪是类似qq得及时交流软件,不是邮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yuuto 该用户已被删除
38#
发表于 2006-1-7 17:1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06-1-7 17:33 | 只看该作者
买家上一下旺旺的聊天记录吧,可以显示对方是不是3号告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武汉考拉 该用户已被删除
40#
发表于 2006-1-7 17:3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投放或合作|网站地图|处罚通告|

GMT+8, 2025-2-3 08:1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POPPUR.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