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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ui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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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出了点小问题 ,各说各的理,说不清楚,大家帮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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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20: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6-1-7 18:25 发表
买家付,买家在上实物图后没有仔细观察,而且别人的话也没看到!有一定的责任
卖家的责任已经赔偿了发过来的运费了,买家也要为自己的不仔细买单!
这个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问题,而是责任各半!!!:devil:

呵呵,别人的话是事后,当然不能要求看到,但我在发货前提醒过,现在就是我的提醒是否有效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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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20: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odin73 于 2006-1-7 19:25 发表
最好和平解决,2位只是为运费争执,比起其它几起的过程和结果要好的多了!!

其实本来就是小事,买家本已同意赴快递费,不过还一直讲道理,偶也不想被冤屈,也不想在别人那里被感觉冤屈了人,所以请大家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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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20: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ixiao 于 2006-1-7 17:33 发表
买家上一下旺旺的聊天记录吧,可以显示对方是不是3号告知了

买家已经给我说过没收到任何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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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y 该用户已被删除
64#
发表于 2006-1-7 20: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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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06-1-7 20:30 | 只看该作者
帮这位北京的朋友说一下,上次和你交易CK-1018很愉快,其实出了这种事,卖家应该多帮买家想一下,说实话,买家是真金白银买的东东,肯定是希望它是完美的,所以一旦出现差别,心里肯定不太痛快,所以,牢骚就让他多发一两句也无所谓的,只要不是无理取闹,大老爷们儿,心放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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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06-1-7 20:33 | 只看该作者
4、元月三日我起床后发现武汉考拉已打款,随即用淘宝汪汪通知武汉考拉(见帖图)
5、元月3日晚武汉考拉通知我 gz pm,发货
关键在于这里,卖家在发货前已经通知买家商品存在的瑕疵。卖家因此行为对该瑕疵免责。
[不过买家是否看到了卖家的通知也比较关键,即买家是否因为卖家的通知而了解到商品存在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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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20:4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问题争执点:
1、实物图算不算某种程度的告知?
2、淘宝汪汪的留言及对方gz pm算不算告知,确认。

如果这两个都是绝对不算,那所有的费用我负担。

如果能有一些算告知,那在我无条件同意退货及主动表示负担发货快递费的情况下,我觉得我应该负的责任车不多了。

呵呵,上面买家的帖子我都没有回复,是因为就是在淘宝汪汪上无法达成一致,才在这里开帖的,所以没回复,为尽快结束辩论,就买家的一些意见作一些个人看法|:

一、1。卖家是否已经确认我本人在收货前已经对“有问题物品”的情况有所了解!(比方说短信通知、PM、汪汪、QQ后,买家我相应地作出了回应,并表示自己的态度)

2。事后发贴指出问题     我认为不能作为任何理由,很简单的道理,买家很可能因为拍下物品后,而忙碌其它的事情,忽视了后续发贴的内容!难不成说买个东西拍完之后我还得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大家是怎么评论它的,看谁没有抢到,看谁在发牢骚!


1、应该说发货之前我认为我3楼及 8楼得内容让我相信买家已确认,现在看来,应该是错误的。
2、事后发帖肯定不能要求买家,我之所以要求是因为我认为我在发货之前已将该内容通知买家并已得到买家确认,同时我的实物图上已表明的内容如果基本上都能够看清楚,那么买家的自身故障引起的没注意,比如显示器偏暗(仅为举例)等,我不应该负责。


我个人很难理解这位朋友所说的,就此反驳一下,再不继续了!

1。你觉得上实物图后,买家就有责任仔细观察,我提几点异议!
(1)实物图毕竟不等同于实物,如果你觉得实物图就等同于实物,我完全可以找一颗外观完全正常,都点都点不亮的CPU,你如果是买家,会不会购买呢?
(2)买家跟卖家,在货到手前的不同,就是信息了解程度不同!例如我是卖家,我可以把我卖的商品吹得天花乱坠,但买家只能凭借几张区区的实物图去了解东西,你觉得这些是公平的吗?

2。卖家的责任已经赔偿了发过来的运费了,买家也要为自己的不仔细买单!
(1)仔细要分很多种,也许我眼神不好,看图片根据看不清楚,也许我显示器不亮或偏色,图片在我这里失真严重,那么象我视力只有0。5,是不是就活该呢?
(2)我并非不仔细,在货到手前,我根本就没有收到过任何相关的产品“问题”提示,我知都不知道,怎么仔细得起来?
(3)我是买家,我就有义务去盯着每一条相关跟贴内容去仔细研究吗?每个回贴我都必须仔细地从头到尾看一遍吗?我觉得朋友的言论过于荒唐,经不起推敲!



呵呵,基本上和上面一致,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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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20: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何明非 于 2006-1-7 20:30 发表
帮这位北京的朋友说一下,上次和你交易CK-1018很愉快,其实出了这种事,卖家应该多帮买家想一下,说实话,买家是真金白银买的东东,肯定是希望它是完美的,所以一旦出现差别,心里肯定不太痛快,所以,牢骚就让他 ...

谢谢,其实买家最后已经同意帮我付快递费了,只是我感觉他心里还有点疙瘩,所以才说让大家讨论一下,看结果。实际上,结果不可能比买家同意支付返回快递费好吧?最大的结果也是持平。

所以其实我和买家都能看开,现在就是想将讲道理,最后按道理担负责任。


谢谢。ck1018也有些不好意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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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06-1-7 20:45 | 只看该作者
很简单,问题解决的焦点在于卖家是否在交易进行之前隐瞒商品瑕疵。

交易的过程分解开来看:

1、卖家在其他网友跟贴后已经知悉了商品瑕疵
2、卖家通过旺旺告知买家商品瑕疵
3、但买家并未收到该通知
4、买家要求卖家发货
5、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发现商品瑕疵。

卖家在第一步是没有责任的,卖家的责任起始于第二步,明确于第四步。
因为在买卖关系中,卖方告知买方商品存在的瑕疵是应尽的义务。
此处的“告知”应理解为“卖方如实相告”且“买方因卖方的如实相告而知悉”。
本例中,卖方只是告诉,但是买方并未知悉,实际上是没有收到卖家通过旺旺发送的信息。
因此,卖方并未尽到“告知”的义务,退货运费应由卖方承担。
此责任是法定责任,并不因买卖双方的约定而免除。

综上所述,只要买家提供其并未收到卖家的告知的证据,卖家就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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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06-1-7 20: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uitang 于 2006-1-7 20:41 发表
现在问题争执点:
1、实物图算不算某种程度的告知?
2、淘宝汪汪的留言及对方gz pm算不算告知,确认。

如果这两个都是绝对不算,那所有的费用我负担。


都不算,只是“卖方的告”,并非“买方的知”。
“告”和“知”都是卖方义务。
不过,因为卖方已经拿出了“告”的证据
所以,现在举证责任转移到了买方,
买方若能拿出自己并未”知“的证据
责任无疑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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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考拉 该用户已被删除
71#
发表于 2006-1-7 20: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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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20: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ybershi 于 2006-1-7 20:33 发表
4、元月三日我起床后发现武汉考拉已打款,随即用淘宝汪汪通知武汉考拉(见帖图)
5、元月3日晚武汉考拉通知我 gz pm,发货
关键在于这里,卖家在发货前已经通知买家商品存在的瑕疵。卖家因此行为对该瑕疵免责。
...


谢谢,老婆很漂亮,小心被人拐跑,
买家已承认卡是五号发出的,其实好像应该是4号,但肯定是收到他的pm以后。

你好象有打字错误卖家和买家没分清楚,:lol:

其实这个卡是帮朋友卖的,但我知道他一直在用,所以心里对卡的质量有底,就是拿回来换两个电容不一样用?
出了这个问题,郁闷归郁闷,但该负担的责任的承担。反过来也不愿意压别人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所以才开了这个帖子。为这么点钱坏名声不值当,本来就那么一点点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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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21: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ybershi 于 2006-1-7 20:51 发表

都不算,只是“卖方的告”,并非“买方的知”。
“告”和“知”都是卖方义务。
不过,因为卖方已经拿出了“告”的证据
所以,现在举证责任转移到了买方,
买方若能拿出自己并未”知“的证据
责任无疑由卖方 ...

卖家开帖,帖图,买家要买,算不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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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21:06 | 只看该作者
就好比我打电话你通知开会,你没有接听,我是否就尽到了我通知的义务?

-----------------------

呵呵,哥们,这个例子不恰当,打不通电话当然没有任何信息传递,但留言是有信息传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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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考拉 该用户已被删除
75#
发表于 2006-1-7 21: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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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21: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ybershi 于 2006-1-7 20:51 发表

都不算,只是“卖方的告”,并非“买方的知”。
“告”和“知”都是卖方义务。
不过,因为卖方已经拿出了“告”的证据
所以,现在举证责任转移到了买方,
买方若能拿出自己并未”知“的证据
责任无疑由卖方承担。  


你的第一个不算,我完全不赞成,买家是看了帖子才知道我要卖东西,当时就已经贴了图片,它既然要买,当然就知了。虽然你的说法有道理,可这个问题似乎不用再推论。


谢谢帮助分析。:lol:,

第二个是否该知我并没有绝对依据,就如楼上有一位所说:应该有阅读确认。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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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06-1-7 21:12 | 只看该作者
既然都商量妥当了  。
还有拿来这里议论的必要么?
20快钱的事,搞的婆婆妈妈~~~

我一直以为还没解决呢…………
还在关注着看结果。

既然已经解决了,还是打住算了`~~

2个大男淫,20淫民b,还不快小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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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21: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武汉考拉 于 2006-1-7 21:09 发表
电话例子改了,你看这回恰当不,呵呵!

呵呵,这个恰当,不过这个可能与你不利,: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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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楼主| 发表于 2006-1-7 21: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layboylic 于 2006-1-7 21:12 发表
既然都商量妥当了  。
还有拿来这里议论的必要么?
20快钱的事,搞的婆婆妈妈~~~

我一直以为还没解决呢…………
还在关注着看结果。

既然已经解决了,还是打住算了`~~

2个大男淫,20淫民b,还不快小声 ...

谁说商量妥当了,你以为我吃饱饭没事干了。说到最后没说妥,才上gz来的,可能使我上边的话没表达清楚,


奶奶的,你说的也是,2各大男人,20人民币,:a)随便吧,考拉哥们,要讲道理继续讲,发货什么方式随便你,支付宝我已同意退货,你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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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考拉 该用户已被删除
80#
发表于 2006-1-7 21: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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