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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ybershi 于 2006-8-3 11:15 发表
已经有了~~~所以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谈,买家是吃亏的~~
正因为此~~才建议卖家给与买家道义上的,力所能及的援助~
唉~~好心没好报~~买家情绪激动,连我一块PK~~:crying:
在这里不要谈法律如何如何,那种先签收后给货的行为属于法律不保护的格式合同,大家不也是认可了吗,没听水说是打赢了官司的.到手保好不是指从快递拿到手里就算是责任的终结,没测试怎么知道好坏呢.从法律意义上说交易应该是从买卖双方认可合同到买方认可合同结速为止,包括事先商定的保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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