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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yber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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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PCI-e官方出台有关“包到手好”的相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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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06-8-10 04:59 | 只看该作者
说到底,就是两个问题:RP问题和包装问题

老猪说的有道理,偶很早也提过这个问题。极端例子:要是买家不满意货物,随便弄坏个地方,然后说按照“包到手好”,你的东西有问题,要无条件退货……又或者,他确实不知情,快递给他的东西,被别人签了之后,不小心摔了一下,摔坏了,人家不提这点,他当然觉得是卖家问题了。

所以RP很重要


另外,交易没出过事的,一般来说包装都非常好,不给快递机会。MBF你虽然郁闷,但不可否则包装确实没到位,alom后来偶帮他找了片P4C800ED,还遇到南京大雨,过去外包装上全是雨水,不是一样好好的?

包装更重要。


茶叶事件及早几天的相机变茶杯事件都是一些例子,比方说买家是阿详,他当时不是自己签的回去发现是茶叶,然后就跳出来称,我是管理员难道还能骗你一个小卖家。所以这和老鸟与否,过去交易的信用如何没有关系。

偶不知道小师那边是怎么回事,但显示器、板卡类的确应该做到当场拆开检查,否则买家签收后再出纠纷确实难以裁定。

当面检查,也算是维护双方利益。还有就是卖家发货前,尽量给买家提供最新实物图特写,先让买家看到图,心里有个数。这样收货时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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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06-8-10 05:00 | 只看该作者
补充:尽量用口碑相对好的快递,如顺丰或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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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06-8-10 06:34 | 只看该作者
不签就不给开包裹,签了快递就马上走人,说忙,
那买家怎办?签还是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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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06-8-10 07: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忘了飞的鸟 于 2006-8-9 02:23 发表


经常会有某些垃圾快递公司把件直接扔给大门保安就不管了~~~~~~比如 STO 圆通 之类的

呵呵,这个简单,一律快递到付就可以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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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06-8-10 10:22 | 只看该作者
就是呢!规范一下好点,支持
上次顺丰就让我吃了这样的亏
顺丰把我邮寄给babysheep的液晶,往里面塞了泡沫,液晶压坏了
babysheep出差去了,是他朋友代签的,3天以后,babysheep才发现液晶被压坏了
按GZ“包到手好”原则,我承担了全部责任!
后来由babysheep与顺丰沟通,得到了300元的赔偿!
我损失1000多大洋,太郁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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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06-8-10 10:47 | 只看该作者
东西签收就代表收到并认可!这点查阅任何家快递的责任声明都是如此!当然签收仅仅表示商品相符;外观无损等基本初级的范畴。你的签字绝不是随便乱签的!如果说快递一定要先签收再给你拆开,那你就马上致电卖家!说明情况。总之没有确认商品之前绝对绝对不要签收!这是对你自己负责!另外代签收之类的纠纷,责任也是难以界定和追究,除非你不在乎这点东西或者极其相信自己的RP,最好还是本人歉收查验,这样也可以杜绝给极少数PZ有机可乘。

[ 本帖最后由 handelin 于 2006-8-10 10: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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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06-8-10 11:32 | 只看该作者
包到手好,就是想推卸责任,硬件这东西,怎么也要给一两天测试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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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06-8-10 12: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ojoant 于 2006-8-10 11:32 发表
包到手好,就是想推卸责任,硬件这东西,怎么也要给一两天测试时间吧

现在讨论的是外观的问题

说什么推卸责任

有些人,一看到是商家,就以为人家是如何如何的卑鄙,,
为了赚钱,什么事情都干

出了问题,,买家就说自己是什么高级会员一类的,不会做坏事

我们卖家就肯定是骗人的吗?
网上的卖家,,平时就比较忙,,,交易出了问题
最郁闷的,其实是卖家,,,至于骗人一类的说法,,就免了吧
我们是为了生活才干这行的,都是赚一点生活费,,是长期的行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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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eofoje 该用户已被删除
69#
发表于 2006-8-10 14: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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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众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70#
发表于 2006-8-10 15: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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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楼主| 发表于 2006-8-10 17: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zy515 于 2006-8-10 10:22 发表
就是呢!规范一下好点,支持
上次顺丰就让我吃了这样的亏
顺丰把我邮寄给babysheep的液晶,往里面塞了泡沫,液晶压坏了
babysheep出差去了,是他朋友代签的,3天以后,babysheep才发现液晶被压坏了
按GZ“包到 ...


我上次也是顺丰压碎了一台1704呀~~~~
1000多米~~还有来回运费~~~
偶那次也是自己担了~~亏大了~~~
还是规范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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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濯 该用户已被删除
72#
发表于 2006-8-10 19: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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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06-8-10 20:18 | 只看该作者
所有交易产品  均从六个角度用300W以上相机拍照  
清晰可见细节,无明显暗区或反光区(开个大台灯照就清楚了——每个人都买DC了么)
选择产品的一面贴上个小纸条,并且现场随意签字
最后照一张,避免拍A款上图,放B款入箱
放入箱中后,在给箱子内部及产品来个合影,证明摆放样式
然后上传……(GZ的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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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冻冰 该用户已被删除
74#
发表于 2006-8-10 20: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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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06-8-10 20:59 | 只看该作者
"包到手到"应该属于快递物流运送完成后对于商品内在质量评测的一个环节!不能和签收物流混为一谈!更不应该把物流过程中责任不明的损坏情况全部归结在“包到手好”里面。

由于2手商品的特殊性,建议PCI-E交易商品强制承诺至少1周内测试期限(以到手签收日期为准),制定好完善退货条款,可以灵活规定无质量问题的退货卖方有权收取一定比例的退货补偿,当然这些都建立在物品签收无误的情况之后。至于物流签收的具体规定和条款也应该尽早出台。有法可依,才能执法必严。避免无谓的纠纷争端。

[ 本帖最后由 handelin 于 2006-8-10 21: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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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6-8-10 22:27 | 只看该作者
难,很简单,毕竟网络要通过物流才行啊.
规矩很难定义的,只是固定一个格式下来最多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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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06-8-11 08:25 | 只看该作者
很好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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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众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78#
发表于 2006-8-11 10: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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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06-8-11 10:30 | 只看该作者
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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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hitler 该用户已被删除
80#
发表于 2006-8-11 11: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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