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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赛迪网的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开始3.15嘉宾系列聊天的第一场,今天非常高兴请来了网络律师、电子商务律师、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陈绍森律师,做客赛迪网嘉宾聊天室,先请陈律师跟网友打个招呼。
陈绍森:大家好!
主持人:又到3.15了,现在上网购物的消费者越来越多,去年一些数字显示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上网购物有200多万人,网民中渗透率达到19.2%,网络购物发展这么快速,购物的安全也成为了消费者最担忧的问题,想跟您了解一下目前网络交易存在哪些安全问题?
陈绍森:网络购物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越来越普遍。它必然会产生一些安全的问题,从我个人了解主要存在这样一些安全问题。
第一、人身安全问题。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也许会给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带来伤害。比如从网上购来的食品过期或者变质,购买的家用电器缺乏安全保障。
第二、财产安全问题。通过网络银行支付货款对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有一定的威胁。消费者的卡号、密码等信息在开放网络系统上传递之时,很容易成为众多网络“黑客”的攻击目标。目前多数的消费者不敢网上上传自己的信用卡帐号等关键信息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就是担心自己的财产权受到侵害,这同时也严重制约了网络银行的业务发展。
第三、隐私权的问题。网络交易中,往往要预先注册,注册过程中消费者被要求输入个人基本资料,而注册的个人资料往往被提供网络服务经营者所收集,而交给第三人非法使用。
第四,是对风险的抵赖行为,就是交易行为的抵赖。当贸易方发生交易的时候,有可能给你寄货或者交货的时候对方感觉交易完了会对我发生不利,就不想去履行这个交易了。因为是网络可能比较特殊,很多人不注重凭证的保存,他会说你没有在我这儿订货,消费者订货的时候也没有流程,凭证也没有,因为注册购物的时候所有的信息都是保存在网络服务经营者的服务器上,你手里没有,你自己又不注意保存,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抵赖。消费者肯定拿不出证据,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把一些东西删除,这就是抵赖的行为,也是一个风险。还有涉及到的黑客、病毒等等。
电子商务资深律师陈绍森
精彩观点
·陈绍森:消费者维权要在四方面提高警惕
·陈绍森:网络购物存在四类风险
·陈绍森:可向侵权者提示并警告其违法行为
举个例子,前段时间发生的大家比较清楚的一个事情,就是春节前淘宝网上很多学生订购火车票,当要拿票的时候拿不到,卖票的商家跑了,钱很多都支付了,这是春节前发生过的事情,很多学生都回不了家。这是属于网络购物的风险,去找的网站的时候他说我们具体不卖,是另外一个商家。他们只是提供一个平台。
主持人:所以说网络交易不安全的因素还是比较多的。如果说一旦发生了交易上的欺诈或者虚假的现象或者行为,消费者是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呢?
陈绍森:目前网络交易、网络购物方面法律不是很健全,还是只能通过传统的方式解决。在安全问题上可以通过实施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是EC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分为两类即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认证技术(比如数字签名、数字证书),反病毒软件即时升级。在产品问题上,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立即向侵权者提示并警告其违法行为,可以进一步向法律专家比如律师进行咨询,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比如消费者协会及时投诉。如果对方涉嫌诈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网络购物过程中,主要还得靠消费者自身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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