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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卖DVD吗?” | |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魏城 | 2007年3月12日 星期一 | | 伦
敦人的礼貌但冷漠,大概是全球有名的。每天早晚交通高峰期间,地铁、火车和巴士上,坐满了彬彬有礼但互不相扰的“上班族”,人手一份报纸,白领阅读《金融时报》,蓝领翻看《太阳报》,旁若无人,一路无语,除非火车出轨,巴士倾覆,否则彼此都懒得互相点个头。
但近些年来,情况似乎有所变化。
一次,我搭火车去上班,读报时两眼余光感到对面有人端详我,抬起眼来,看到一个欲言又止的男性白人尴尬地对我笑笑,然后鼓起勇气与我搭讪:“DVD?”
我以为他试图向我兜售DVD,便摇了摇头说:“我不想买DVD。”但对方马上说:“你卖DVD吗?”我更为坚决地摇了摇头,但内心里却很是纳闷儿。
又有一次,我坐夜车回家。当我走出灯光暗淡的火车站时,差点儿与一个赶路的白人小伙子撞个正着,他看清了我的模样,一边道歉,一边仍未忘了问一句:“DVD?”
后来,类似的情况又发生过多次。还有一次发生在健身房的更衣室里,几个黑人青年热情地围着我问:“DVD?”这更使我感到一头雾水:难道我看上去真像一个兜售DVD的小贩?甚至走火入魔,兜售到了男性更衣室内?
直到有一天,我与一位华裔朋友聊天时,我才明白,那些英国人问的,实际上是:“你卖盗版DVD吗?”;我也才知道,这句问话是英国人特意保留给华人的“问候语”。
东风西渐
原来,一直在神州大地上搞得热火朝天的盗版DVD生意,这些年来,通过穿梭中英两地的中国人之手,也已“东风西渐”,逐渐兴盛于英国诸大城市的大街小巷之间。
据我的那位华裔朋友说,如今的英国,“凡有华人的地方,便有盗版DVD”,就像早年英国人认为所有在英华人都在餐馆工作一样,今天的英国人,也似乎能够从所有华人的脑门上读出“DVD”三个字母。
据称,在其他国家,如今中国人最常听到的陌生人“问候语”,也已变成:“DVD?”其频繁度和亲切度,就像中国人在自己祖国的土地上听到的那句问候:“要发票吗?”
英国《独立报》的一篇报道引述分析人士的估计说,在英国实际售出的盗版DVD数量在一亿份至两亿份之间。该报认为,盗版DVD黑市的幕后黑手是华裔黑帮:“许多盗版DVD的小贩是被华裔黑帮偷渡到英国的非法移民或难民申请人,他们为了向蛇头还债,被迫在街头兜售盗版DVD。”
但据我的那位华裔朋友说,在英国街头兜售盗版DVD的小贩中,也有少部分人是想在课余挣点儿外快的中国留学生。
热销西方的中国盗版DVD,基本上都是西方电影、尤其是美国好莱坞大片的盗版影碟,剧中台词多为原有语言,未经口译,但附有中文字幕,所以既适合中国国内市场,又适合海外市场。
“老外”也爱盗版碟
中国盗版DVD生意冲出国门,走向世界,至少说明了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号称“世界工厂”的中国,如今不仅是中式产品正版货的产地,也是西式产品盗版货的产地。尽管西方政府不断向中国政府施压,敦促北京打击那些侵犯西方知识产权的中国国内盗版生意,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暴利之下,必有勇商,如今盗版品不仅泛滥神州,而且冲出国门,深入敌后,直接销往欧美,与西方的正版货争夺市场和顾客。当然,“勇商”并不都是奸商、恶棍,其中既有牟取暴利的黑帮成员,也有挣钱还债的偷渡客和捞点儿外快的普通中国留学生。
二、有销无购不为市,有卖无买难成交。中国盗版DVD之所以能够热销欧美,也说明这些盗版品在西方有市场,有顾客,有销路。面对廉价的盗版品,西方消费者的购买热情,一点儿都不亚于中国顾客,否则他们也不会见到任何华人,都主动搭讪,索购盗版影碟。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老外”们不仅不拒绝贩到自己家门口的中国盗版品,而且还主动出击,去中国购买盗版品。
中国传媒报道说,美国七家影业巨头最近将上海一家名为“乐影”的出售盗版DVD的音像小店告上法庭,索赔343万余元,原因就是这家小店经营盗版DVD生意已有数年,在圈内小有名气。不少“老外”在此处购买盗版DVD,回国后广为宣传,引来了更多的外国客流,从而引起了那七家美国影业巨头的注意。
“大洗牌”
我们常常听到一种似是而非的论点:中国这不好,那不好,就是因为中国人道德水平低下,中国人国民性中存在着“劣根性”。持这种观点的人常常说:假药、假酒、假货盛行中国,是因为中国人不信教,缺乏宗教伦理;盗版生意肆虐神州,不仅源于中国商人的唯利是图,更源于中国消费者的“贪图小便宜”……
其实,无论中西,人性的相通之处,往往要大于国民性的差异之处,例如,除了那些挥金如土的巨富大亨,绝大多数消费者,在商品质量相差不大的情况下,都想购买便宜货。不过,只要不偷不抢,这一“普世”的消费心理也无可厚非,其市场功能甚至是积极的,因为消费者货比三家、择廉而购的结果,不仅会促使厂家和商家竞相削减成本,而且也会因此提升整体经济的效能。
纵观人类的技术发展史、商业史和产业史,恰恰是大多数消费者“贪图小便宜”的消费趋向,才驱动了无数的技术革新、商业变迁和产业革命。
但坦率地说,消费者的择廉而购,如果扩及盗版品,也的确助长了盗版业的繁荣。所以有人认为,消费者购买盗版品,是助纣为虐,也是一种恶。然而,数十年的反盗版运动持续下来,不仅“国民性低劣”的中国消费者乐此不疲地购买盗版品,如今就连“国民性高尚”的西方消费者也在心安理得地“助纣为虐”。
看来,仅仅对消费者进行道德说教,很难真正解决盗版品问题;再进一步分析,我发现,甚至消费者的购买盗版品行为,其后果也不一定完全是负面的。
近些年来,包括电影业、唱片业、软件业在内的文化知识产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革命性“大洗牌”,其初始驱动力,其实就是消费者的购买盗版品行为。那些“贪图小便宜”的盗版货消费者,也许在不经意之间,改善了文化市场的生态格局。
“生态变化”之一:某些获取奇高利润的文化知识产品中间商,在盗版品的冲击下,被迫压低产品价格,分财让利。据报载,中国某唱片公司去年把正版唱片的价格降到与盗版唱片差不多的水平。此举一方面真正打击了盗版业,使盗版商无利可图,另一方面也惠及了消费者。但这一“惠及”,与该唱片公司的善心无关,其实是消费者购买盗版品行为的“副产品”。
“生态变化”之二:某些文化知识产品的原创者也在努力寻找直接与消费者“零距离接触”的新渠道,通过减少中间环节的方式来压低产品价格。例如,某些歌手索性把自己的音乐直接放在自己的网站上,让听众免费下载或低价下载。如今这些歌手的收入来源,已经从完全由唱片公司决定的利润分成,转变成为自我创收式的网络广告收入或较为低廉的网上收费。
最近中国传媒报道说,作家王朔也打算自办博客网站,把自己的新作都贴到网站上,读者每次阅读,只需交一毛钱人民币。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类对知识产权的界定和保护,从此进入了一个最为模糊、最为混乱、但也最具创新性、最具革命性的阶段,而引发整个文化知识产业“大洗牌”的原始驱动力,其实就是网民们最初在网上打家劫舍式的“盗版”下载行为。
目前看来,互联网时代引发的这一轮知识产权博弈战中,获益者似乎是原创者和消费者,失利者则是那些过去盘剥两端利益的中间商。
(作者电子邮件地址:weicheng_ft@yahoo.co.uk,其新书《远观中国》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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