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1678|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布一极其无耻和无赖的卖家,大家小心和这个人交易”回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5-15 0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原帖http://we.pcinlife.com/thread-932624-1-1.html
我来做几点回应:
第一,楼主说他认为是坏的,是基于楼主“自己认为我寄的卡本来就是坏的”所以自然不支付回返邮费,楼主说他收到卡是坏的,我也可以发任何形式的毒誓,这卡从我这里发出去是完好的,而且是在两年有偿保修期内,带有代理商盖章的保修卡,我有必要把坏卡卖出去扯皮吗?所以,楼主认为自己完全可以不承担邮寄费用的理由我不接受。

第二,楼主发回显卡没有跟我做任何形式的商议就搞了个邮费到付,我在收货的时候才知道,这是强迫我接受预期之外的费用,我不接受。各位GZER自己有过在GZ上购物经历的,想想自己曾经卖过坏的,或者兼容性不好的商品的时候,都是卖家承担邮费吗?或者说,行规是卖家承担吗?如果说最后卖家接受邮费,是不经商量就接受的吗?

第三,前面已经说过,我可以发任何形式的毒誓,我这卡从我这里出去是好的,现在卡如果坏了,如果卡不是买家人为损坏,那么我将要自己承担卡被运输损坏的费用,作为在TB平台上公平交易的买卖双方,卖方已经承担更大的风险,将心比心,买方适当承担回邮的费用,难道不是合理的吗?

第四,现在你说卡坏了,你可以怀疑说我把坏卡发给你,我不可以怀疑你换了我卡上的零件?显存不是即插即用,但是换显存是看不出来修理痕迹的,楼主是上海电脑城的,最近的TB交易记录显示买了很多块显卡,这些显卡难道都是你自己用?我难道不可以怀疑你有故意拆卸显卡配件吗?并且,楼主当天下午收货,说有问题,晚上回去试,我晚上在线等到12点没有任何回复,第二天早上,楼主说晚上插到自己机器上点了下还是点不亮,就睡了,请问各位有网购经历的GZer,在自己买到的东西确定了有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通知卖家还是先睡觉?这个晚上买家到底在做什么?站在卖家角度,有所怀疑不是正常的吗?

第五,接着上面说,这卡如果买家付邮费了,我收货,在我收货之后,我作为卡的主人,在卡有可能被换了零件且无法肉眼看出是否被更换的情况下,我难道没有权利找YC做个鉴定之后再确定返款给买家吗?但楼主认为我行使正常权利的行为是一种“威胁”,我觉得很无知,很强大。

综上,加上买家态度极其恶劣,以上理由,都已经跟买家谈过,买家一开始就说我刷无赖,说要扯皮就找对人了之类,要想把事情闹大就找对人了...我实在觉得已经不可理喻,最后我跟卖家一句话,你付邮费,我收货,现在我还是这句话。我是GZ老人不错,不过是潜水的。如果楼主人缘不错,要毁我名誉就继续。我的解释到此为止。若要批驳,直接针对我提出的几点,GZ网友若针对我的理由提出的说法有道理,我接受,但我不会接受人气造成的舆论偏向。

最后说一句,我解决问题的方式是,双方说明道理然后解决,如果一方坚持只从自己利益角度思考,则无继续解释之必要,这种情况下若要解决问题,找个能说理并且能够做合法裁判的地方,我不是像楼主想什么来不来把事情闹大,找单位领导...在我看来这才是无赖撒泼的作派。不过楼主如果要这样做,那也是个人选择的自由。

[ 本帖最后由 steelleecq 于 2008-5-15 01:55 编辑 ]
2#
发表于 2008-5-15 01:53 | 只看该作者
观望,暂时不发表评论,自己目前也和论坛一卖家买卖东西出了点问题,不过和我交易的这个卖家貌似嘴里不太干净,问题解决了就好,忍忍!不给解决,再找他算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8-5-15 13:00 | 只看该作者
刚才看了买家上传的被拒收的快递单,我需要进一步说明一个问题,这张快递单设置为“无保价”。是否保价是双方自愿行为,如果双方对此都无表示,可以视为可保可不保,但决定是否保价的权利在支付邮寄费用一方。买方在邮出该单货物时候,认为应该是对方付邮费,但不仅未通知对方付邮费一事,也没有就是否保价请求对方意见,该货物在此次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毁应由无权代理一方承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8-5-15 13:46 | 只看该作者
:) :) 帮顶,这事好像拖了很久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8-5-15 22:42 | 只看该作者
坚持正义!我是淘宝卖家,买家认为货有问题需要退货,都是我付的邮费,收货后可以坚定物品是否有问题!如果连货都不收又如何鉴定?即使付了这20块又如何呢?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买家已经付款到支付宝!而卖家收到了退回的卡,而且只付出了邮费,相比之下买家付的货款远大于邮费!话说回来如果鉴定证明买家对货做了手脚,完全可以拒绝退款,恐怕此时损失最大的是买家,相比之下仍然是卖家占有较大优势!所以我认为LZ拒绝收货至少不明智!
希望LZ是潜水而不是某些人的马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8-5-16 00:37 | 只看该作者
嘿嘿~~现在的极品买家都是新id:funk: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8-5-16 01:42 | 只看该作者
打酱油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投放或合作|网站地图|处罚通告|

GMT+8, 2024-6-1 21:4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POPPUR.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