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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junon 于 2011-8-16 18:37 编辑
逍遥容与 发表于 2011-8-16 18:16
对一个除了骂街和鹦鹉学舌之外别无强项的专用铅笔,我真懒得理他,连合同法上关于口头约定的含意都不懂,真是菜 ...
跟你这种小人谈律法,平白毁了我名声,但我也不能任你信口开河,特发言以正世听
口头约定,如果约束的是现在没发生将要发生的事件,则考验的是当事人的信用,如果一方不守约,则视为不诚信,仅此而已,事件没有发生,双方都没有损失;
口头约定,如果是对已经发生的事件,当事一方可以在未来兑付某项条件,进行的口头约定,则此约定是有效约定,当事人有义务履行。比如:A卖东西给B,B要求3天后付款,A若已交付东西给B,则B不能再退还东西给A,而必须准时付款;但本案若A从未交付东西给B,则双方谁都可以爽约,考验的是双方的诚信问题
小家伙,我怕你不明白,说的够详细了吧?跟我谈律法,你还嫩点儿
以我们2人这件事来说,你口头要“明天买”,我跟你确认你的“要约”,但没收到你的回复,有什么口头约定阿?小东西
你第二天4点说:“链接做好了吗?”(注意:你这时仍没确认你的“要约”),我给你链接后,直到晚8点人家拍下,也没等到你一句屁话,谈什么口头约定阿,小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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