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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CPU 于 2005-6-28 01:42 发表
:(比如你发货时包装不过关或者选的快递不安全,把货搞丢了或者把货搞坏了,这责任应该不在买家吧?货没到买家手中时,货主应该还是你,这时候的责任应该是卖家来承担的.
不敢苟同
小弟不才,修过1年澳门民事法
意大利老师还特别以此类案例做过简单分析
案例与这次事件基本吻合
分析结果大概是 买家以付款,货没有问题(这个部分因为买家没有实地验货,但有两位交易网友作证当天卡发货前完好,所以基本可以假设叫给EMS之前是完好)
然后买家收到货,外观无损,但却无法点亮,买家坚持自己无任何操作失误导致显卡损毁
所以基本可以判定显卡是在卖家交给EMS后至买家收到EMS之前这段时间内损坏的
但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依然应该履行付款义务,也就是说卖家并无退款义务
买家的损失应该双方及时找EMS快递索赔
因为内地民法也是以德意志民法系统为准的,所以在这种商业行为的责任与义务相关的条文不会有太大出入。
我认为卖方不应退款,但应积极协助买方向EMS索赔,OV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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