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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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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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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05-6-29 02: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CPU 于 2005-6-28 01:42 发表

:(比如你发货时包装不过关或者选的快递不安全,把货搞丢了或者把货搞坏了,这责任应该不在买家吧?货没到买家手中时,货主应该还是你,这时候的责任应该是卖家来承担的.


不敢苟同
小弟不才,修过1年澳门民事法
意大利老师还特别以此类案例做过简单分析
案例与这次事件基本吻合
分析结果大概是 买家以付款,货没有问题(这个部分因为买家没有实地验货,但有两位交易网友作证当天卡发货前完好,所以基本可以假设叫给EMS之前是完好)
然后买家收到货,外观无损,但却无法点亮,买家坚持自己无任何操作失误导致显卡损毁
所以基本可以判定显卡是在卖家交给EMS后至买家收到EMS之前这段时间内损坏的
但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依然应该履行付款义务,也就是说卖家并无退款义务
买家的损失应该双方及时找EMS快递索赔
因为内地民法也是以德意志民法系统为准的,所以在这种商业行为的责任与义务相关的条文不会有太大出入。

我认为卖方不应退款,但应积极协助买方向EMS索赔,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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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05-6-29 03: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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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05-6-29 03: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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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05-6-29 03: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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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05-6-29 04:18 | 只看该作者
不要客气
只是也曾经有过几次卖自用2手的经历
感觉现在对卖家太严苛了,毕竟只是卖个2手,不能跟JS比

不过估计我的话也没啥效用,明天一大早就会有人跳出来说:
“你个没头像的MJ,才48贴”

最后支持你捐给希望工程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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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05-6-29 04:35 | 只看该作者
不敢苟同
小弟不才,修过1年澳门民事法
意大利老师还特别以此类案例做过简单分析
案例与这次事件基本吻合
分析结果大概是 买家以付款,货没有问题(这个部分因为买家没有实地验货,但有两位交易网友作证当天卡发货前完好,所以基本可以假设叫给EMS之前是完好)
然后买家收到货,外观无损,但却无法点亮,买家坚持自己无任何操作失误导致显卡损毁
所以基本可以判定显卡是在卖家交给EMS后至买家收到EMS之前这段时间内损坏的
但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依然应该履行付款义务,也就是说卖家并无退款义务
买家的损失应该双方及时找EMS快递索赔
因为内地民法也是以德意志民法系统为准的,所以在这种商业行为的责任与义务相关的条文不会有太大出入。

我认为卖方不应退款,但应积极协助买方向EMS索赔,OVER

刚好我也好像学过法律常识一门课,虽然不过刚刚及格,不过也知道在国际贸易中有离岸价跟到岸价两种,而根据GZ的通行包到手好的原则应该是跟到岸价相似的吧?在途中的风险应该是卖家承担而不是买家承担的,所以如果要索赔也是要卖家去向快递公司索赔而不是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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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楼主| 发表于 2005-6-29 08: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JK 于 2005-6-29 03:44 发表

谢谢这位朋友,勇于对GZ现在的默认原则提出质疑,并更加坚定了我所做出的决定



淘宝、易趣、所有二手坛都可以关门了,阁下开创了网上交易先河~

你即然不适应GZ规则,就到你适应的地方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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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05-6-29 08:21 | 只看该作者
正好下学期修的也是INTERNATION BUSINESS LAW
这个纠纷根本上是个民法问题
跟国际贸易法扯不太上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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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05-6-29 08: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2000PRO 于 2005-6-29 08:21 发表



淘宝、易趣、所有二手坛都可以关门了,阁下开创了网上交易先河~

你即然不适应GZ规则,就到你适应的地方去。-_-


斑竹在此事件中未免也过于偏帮买家,从一开始便以所谓“到手包好”原则要求卖家退货
毫不理会卖家的辩解,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斑竹不能考虑让买家把显卡寄给GZ,让高手测试下是物理碰撞伤害
还是使用不当之类造成的,然后有个公正的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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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楼主| 发表于 2005-6-29 08: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rkmitsui 于 2005-6-29 08:21 发表
正好下学期修的也是INTERNATION BUSINESS LAW
这个纠纷根本上是个民法问题
跟国际贸易法扯不太上关系吧


亏你还是个学法的,学以致用,你懂不懂?!


如果不懂,你来开个卖贴,就说货物发出后,必须在送货人当面验货,直至使用正常,否则损失自负,我看有谁来买!!:whistling:

你以为每个快递有义务跟你一起装U测机啊?!

[ 本帖最后由 2000PRO 于 2005-6-29 09: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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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楼主| 发表于 2005-6-29 08: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rkmitsui 于 2005-6-29 08:29 发表


斑竹在此事件中未免也过于偏帮买家,从一开始便以所谓“到手包好”原则要求卖家退货
毫不理会卖家的辩解,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斑竹不能考虑让买家把显卡寄给GZ,让高手测试下是物 ...



前面就有说,如果是明显物理伤害,卖家可以拒绝买家的要求。
我们让买家退货时就说了,让SJK先检查,他开始也同意,后来变脸。
是担心检查不出来吧,没有无外伤的话,谁能证明在谁手上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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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05-6-29 09: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rkmitsui 于 2005-6-29 02:30 发表


不敢苟同
小弟不才,修过1年澳门民事法
意大利老师还特别以此类案例做过简单分析
案例与这次事件基本吻合
分析结果大概是 买家以付款,货没有问题(这个部分因为买家没有实地验货,但有两位交易网友作证当 ...

让买家去向快递索赔?卖家只是义务?

你的案例分析是实际案例么?而且是澳门的案例?

事实上,中国的二手交易都是按到手包好的原则来处理的,包括易趣,淘宝等等,买家跟本不用理会到手之前的任何问题!

法律应该是讲究以默认规则为依据,按照大多数情况(相当于常规案例)来做的吧?

绝大多数人都是到手包好,怎么你老师举的例子就全反过来?

==============================================================

中午就要因工作开始到别的地方去了,还好,赶在不能上网之前把事情了解了,在此多谢各位的关注。谢谢!~:thumbsup:

[ 本帖最后由 四裤全输 于 2005-6-29 09: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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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05-6-29 18:42 | 只看该作者
GZ真是乱七八糟...很少有人能站到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的

很同情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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