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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COO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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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出问题了。。大家都进来!!已修改连接!等蓝色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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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23: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泡泡的泡泡的泡 于 2005-9-2 23:23 发表

这位兄弟,难道在GZ不允许出错吗?
出错了也补救了也当不回一个好人了?

呵呵。。泡泡我比较欣赏你。。但是希望你理解。。人活为口气。。
难道有人杀了人说我错了就能更改结果吗??:whist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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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005-9-2 23: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9-2 23:20 发表


切, 前面的肯定补, 后面的肯定不卖! 你这种混水摸鱼的一边凉快去! )_)



什么叫混水摸鱼,你自己错再先。自己有错就应改受着点,忍气吞声。这点都不知道还做生意。

人家有理必争,你这是什么,没理硬顶喽。

客服不好也是问题。自己做电子商务的这点不知道。家务事放到台面上说,脸不红?

我看语气你是有点过分了。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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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发表于 2005-9-2 23: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2 23:25 发表

呵呵。。泡泡我比较欣赏你。。但是希望你理解。。人活为口气。。
难道有人杀了人说我错了就能更改结果吗??:whistling:


我犯的错误有杀了人这么严重吗? 有必要等同吗? :sweatingbull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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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发表于 2005-9-2 23: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康熙大帝 于 2005-9-2 23:22 发表
1、先是说30个,现在又说不是30个。
2、先是说答应补发,现在仗着有几个人站在自己那边就不发了,还说什么要求道歉。

买家并没有攻击你吧?你自己太小气而已。



这个就是货不对了,是人都会支持LZ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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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23:28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河北石家庄的。。请斑竹查其他人的IP。。。我不怕的。。。。还有请大家看我43楼的帖子。。。。我说的很明白了。。。。卖家后来的话让我不能接受。。所以我要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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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2005-9-2 23: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2 23:25 发表

呵呵。。泡泡我比较欣赏你。。但是希望你理解。。人活为口气。。
难道有人杀了人说我错了就能更改结果吗??:whistling:

一件事归一件事啊
杀人跟这个事不在一个范畴吧?
你也说你喝了酒,接电话的MM又让你不爽.
蓝色一看你说话这么冲,当然也不爽
你们两个都不爽.那只好我们来爽一下了:p
蓝色和你都是本坛的JS,也是一直都在坛上混的JS.谁没必要去扯20来块钱的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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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2005-9-2 23: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ivo 于 2005-9-2 23:25 发表



什么叫混水摸鱼,你自己错再先。自己有错就应改受着点,忍气吞声。这点都不知道还做生意。

人家有理必争,你这是什么,没理硬顶喽。

客服不好也是问题。自己做电子商务的这点不知道。家务事放到台面上 ...


哦, 我被人踩, 也要忍气吞声? 我已经为我的口误付出代价了, 难道还要连人格都要丧失? 本来就是10粒的东西, 因为我的失误, 我自己承担后果, 补发 + 顺丰 + 道歉 + 批评客服, 还要怎么样? 难道要我跪地求饶? Fa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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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005-9-2 23:28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卖家又要反复一次了。

从 发---不发---发。

做生意脾气这么大?态度有问题。

还有那些抢着掏钱的,表现得太过积极就不好了,何况纠纷帖子里讲的是道理,不是你10多块钱能不能帮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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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发表于 2005-9-2 23: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ivo 于 2005-9-2 23:27 发表



这个就是货不对了,是人都会支持LZ的。

不要说那么绝对  卖家已经答应退了,还想怎么样?


等我补发的20个帖脚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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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23:29 | 只看该作者
大家看43楼我的回复。。然后再看看43楼之前的回复。。。。。看看是不是我得理不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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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发表于 2005-9-2 23: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2 23:28 发表
我是河北石家庄的。。请斑竹查其他人的IP。。。我不怕的。。。。还有请大家看我43楼的帖子。。。。我说的很明白了。。。。卖家后来的话让我不能接受。。所以我要坚持到底。。。。。


查IP? 查到天亮 我都不怕, 公道自在人心!

你今天要是不道歉, 我还要开贴要求你道歉! :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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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23:30 | 只看该作者
看看43楼我的态度。。然后看看43楼后卖家的态度。。。我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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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发表于 2005-9-2 23: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unnie 于 2005-9-2 23:29 发表

不要说那么绝对  卖家已经答应退了,还想怎么样?


等我补发的20个帖脚  哈哈


所有在此之前买的, 是10个的, 都会补发!但是楼主的, 坚决不发, 除非他向我道歉, 而且还要在Gzeshop上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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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23:32 | 只看该作者
钱多钱少我在乎??哈哈。。搞笑。。但是我这个人就是不能被人摆刀子。。。请大家给我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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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2005-9-2 23:32 | 只看该作者
买家发贴BS的话如果卖家能根据事实,合理处理好事情也不失一个广告的机会,可惜蓝色不把握住。而是表现出忍不住的现象。呵呵。这样会越弄越糟的,你前面的解决办法算是白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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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23:33 | 只看该作者
开贴道歉??哈哈。。除非我疯了。。否则。。。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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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发表于 2005-9-2 23: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康熙大帝 于 2005-9-2 23:19 发表
是30个就是30个,说什么自己说错话?

白纸黑字在那里,还搞得自己施舍一样的。

什么态度。


施舍? 睁大你的眼睛看一下, 我有不承认我的错误吗? 事情已经解释清楚了, 买家还揪着不放? 难道我还要把身家全部赔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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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2005-9-2 23:34 | 只看该作者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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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 2005-9-2 23: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uiiverson 于 2005-9-2 22:06 发表
呵呵 雾气人好象还不错 做过技术贴 关注下

此话有理w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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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发表于 2005-9-2 23: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ivo 于 2005-9-2 23:32 发表
买家发贴BS的话如果卖家能根据事实,合理处理好事情也不失一个广告的机会,可惜蓝色不把握住。而是表现出忍不住的现象。呵呵。这样会越弄越糟的,你前面的解决办法算是白费了。


如果一个人踩了你一脚, 你已经道歉了, 他还要再打你一个耳光的时候, 你会不会说:" 还有右边! " ?

贱人年年有, 今年特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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