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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COO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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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出问题了。。大家都进来!!已修改连接!等蓝色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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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发表于 2005-9-2 23: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灯神 于 2005-9-2 23:42 发表
感觉LZ来闹事的样子,蓝色不是已经道歉和答应补发了,还要不依不饶,不明白,证明你是man?
再说蓝色也是,答应补发就算了,争也争不出结果,人品是大家说的哦,呵呵
GZ马甲横行啊。。。

赞同这 想了很久就是想不出怎么说
结果就是这句 "证明你是man?"
没啥太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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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发表于 2005-9-2 23: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9-2 23:45 发表


开劝? 向买家一边倒的, 也叫旁人? 这叫贱人还差不多! :lol:



我算是一句骂人的话也没有说过的。留着备案。请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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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23: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unnie 于 2005-9-2 23:38 发表

我现在就一个要求。。发挂号信再给我补。20个脚贴。。要求不过分吧???现在我不想上聊天记录和PM记录了。。没必要。。


继续顶。。。。。大家来。。斑竹也来看看。。[/ ...

OK。。。看看我之前的回复有没有问题??: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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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发表于 2005-9-2 23: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9-2 23:45 发表


开劝? 向买家一边倒的, 也叫旁人? 这叫贱人还差不多! :lol:

感觉楼主是真的酒多了 大家各让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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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发表于 2005-9-2 23:47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周末,斑竹好像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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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发表于 2005-9-2 23: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2 23:46 发表

OK。。。看看我之前的回复有没有问题??:angry:


那我在你之后的问题 也有问题 吗? 你自己 慢慢看贴吧...如果看不清, 用个高倍数的放大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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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发表于 2005-9-2 23: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9-2 23:45 发表


开劝? 向买家一边倒的, 也叫旁人? 这叫贱人还差不多! :lol:

算了,可能买家真的喝醉了,不要吵架了。:sweatingbull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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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23: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9-2 23:42 发表


问题多着呢!

一: 事情的解决态度你有问题

    1): 这种事情你在QQ上或是Pm我一下, 自然会有完美的解决!

    2): 你开贴的标题暴帅, 也是问题之一

    3): 我解决的方案难道还有问题, 补发 + 顺丰 ...

对于第一条我已经说了。。。。我专门打长途过去。。。难道打了长途还要再PM或QQ?: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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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发表于 2005-9-2 23:4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喝醉就去休息一下,现在喝酒后又生气很伤身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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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发表于 2005-9-2 23: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9-2 23:45 发表


开劝? 向买家一边倒的, 也叫旁人? 这叫贱人还差不多! :lol:




蓝色你的火气也起来了啊,喝点王老吉,消消火:lol:
退一步海阔天空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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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发表于 2005-9-2 23: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ololala 于 2005-9-2 23:47 发表
今天周末,斑竹好像没在……


正好, 可以公开讨论一下做人要厚道的问题!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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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23: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晨曦 于 2005-9-2 23:47 发表

算了,可能买家真的喝醉了,不要吵架了。:sweatingbullets:

喝多少我也是清醒的。。我第一开始就是本着提醒卖家的态度。。结果。。。所以我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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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发表于 2005-9-2 23:50 | 只看该作者
二十个脚贴,无所谓,蓝色补发掉就算了`
另外开门做生意,也是针对不同的人,出不同的价格。在GZ或者其它的网上销售价格不一样,也很正常`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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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发表于 2005-9-2 23:50 | 只看该作者
此贴有望到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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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发表于 2005-9-2 23: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2 23:47 发表

对于第一条我已经说了。。。。我专门打长途过去。。。难道打了长途还要再PM或QQ?:angry:


你打的电话, 我根本没有接到? 我有咨询过我们的MM, 人家有挂你电话吗? 人家也是好好的和你解释, 她刚说完, 你就挂电话了, 挂完电话, 就直接来发贴了! 这也叫解决?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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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发表于 2005-9-2 23: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2 23:49 发表

喝多少我也是清醒的。。我第一开始就是本着提醒卖家的态度。。结果。。。所以我要求赔偿。。

哦,万事还是以和为贵啊。:lol:

不想第15000贴牺牲在这里,闪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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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23: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灯神 于 2005-9-2 23:42 发表
感觉LZ来闹事的样子,蓝色不是已经道歉和答应补发了,还要不依不饶,不明白,证明你是man?
再说蓝色也是,答应补发就算了,争也争不出结果,人品是大家说的哦,呵呵
GZ马甲横行啊。。。

呵呵。。说MJ的我没意见。。如果是真的有MJ或者帮凶。。我从此不进GZ。。: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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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发表于 2005-9-2 23: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2 23:46 发表

OK。。。看看我之前的回复有没有问题??:angry:

OK,我来说说,43楼后卖家出现  并为自己的过失say sorry,并且同意补发 

还却还得理不饶人?要什么说法?后面的有什么意义么?只有你是男人?只有你有脾气?

得饶人处且饶人!你在理不错,但是也要有个度,做任何事都一样,过尤不及,本来我是比较支持你的,但是在卖家退货后,你的表现已经让我感觉你不是来要求解决问题的,而是来找事的,我谁都不帮,只是说些自己的想法。

当然蓝色答应给补的帖脚我一定要等到!


[ 本帖最后由 runnie 于 2005-9-2 23: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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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发表于 2005-9-2 23: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9-2 23:45 发表


开劝? 向买家一边倒的, 也叫旁人? 这叫贱人还差不多! :lol:

备案待查。

骂人很过瘾是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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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发表于 2005-9-2 23: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2 23:49 发表

喝多少我也是清醒的。。我第一开始就是本着提醒卖家的态度。。结果。。。所以我要求赔偿。。


你喝多少也不关我事, 你清不清楚也不关我事, 你在这儿公开发贴, 这叫提醒? 我明天去你家门口, 贴张大字纸 , 把这件事情说清楚, 是不是也叫提醒啊? :whist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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