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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ivo 于 2005-9-2 23:11 发表 好像是回答我的唉。呵呵。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9-2 23:10 发表 我靠, 我有说不发吗? 我有说不给30个吗? 虽然我写错了数量, 但我一直很诚恳的说补发, 但在我道歉 + 补发 +顺丰 + 批评MM, 之后, 仍在叽叽歪歪的...这叫态度好吗? 还有, 你买过我的东西吗? 马甲滚出去!
原帖由 康熙大帝 于 2005-9-2 23:11 发表 楼上几个抢着掏钱的玩小恩小惠吗? 没这个必要吧?要是几K员,你们也能为卖家掏不成?
原帖由 人见人爱 于 2005-9-2 23:12 发表 酒这玩意还真不是好东西。。。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9-2 23:11 发表 不补了! 除非你道歉!
原帖由 runnie 于 2005-9-2 23:07 发表 看来没我的份,以后也要开帖才有效:lol:
原帖由 zwq1510 于 2005-9-2 23:12 发表 蓝色雾气,从没有交易过,但是我相信他,希望能处理好!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2 23:11 发表 谢谢帮顶!!!!我稀罕他的施舍。。。我也明白做JS要疏通各方面关系。。可是我实在不能忍受。。。。我要求赔偿 !!!:angry: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9-2 23:14 发表 其它人的都可以补, 就是这个发贴的不能补, 一看就是纯心来闹事的, 根本不在QQ或是PM上留言, 直接就来开贴了, 这象解决问题的态度吗? 而且在我答应 顺丰 + 补发 + 道歉 + 批评MM 后, 居然还在吵, 我坚决不 ...
原帖由 泡泡的泡泡的泡 于 2005-9-2 23:15 发表 难得见到你了 死肥肥 :mad:
原帖由 VCOOLLLL 于 2005-9-2 23:17 发表 哦。。那我就等最终处理结果了。。。请大家看我以前的回帖的语气(我没有修改过不怕的)。。。看看谁的错。。: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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