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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tany 于 2007-3-22 17:06 发表 ![]()
反正=反对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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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反对?笑死我了
今天心情好(多谢000632),多说两句:
正义是被建构的,并且没有一定的标准,某种程度上说,正义可以被认为是优势力量的另一个名称.正义和话语霸权息息相关,能够掌握话语霸权只能是特定统治场域的执牛耳者.
考虑到统治场域的交错性,正义可能是互相冲突的,一个典型的例证是一次大战时的无产阶级认同危机:阶级利益和爱国情结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诉求对于这一阶层的社会性心里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迫使整个阶层不得不在相互冲突的正义中作出艰难的抉择.
正义必须反映特定时代的道德认知,换而言之,正义带有强烈的时代烙印.正义是整体道德规范的一个部分,构成道德规范的主体是传统和习俗;所谓的传统,不外对于特定事物的规范化因应.习俗这应该被认为是具有延续性的社会行为.不难看出,两者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因此必然伴随着时代的变动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必须指出的是:传统和习俗具有明显的惯性,因此其变革相对于相应的社会环境而言有着一定的迟滞,这也可以解释所谓”不合时宜的正义”.
正义具有相对性,这包含两个方面:1,正义表现为对于特定行为的评判,然而行为本身不能不含有对于现实的妥协;2,如前所述,正义植根于一定的道德规范,而道德规范被认为是文明价值的具象,因此不难想见不同的文明体系对于正义有着截然不同的认知.则可以被用于解释文明冲突的残酷性:对于正义绝对性----正义并不具有绝对性,但正义认同的建构倾向于树立并强化这一观念----的认同促使群体的思考方式趋于极端化,这压制了沟通和妥协的可能性;某种压倒一切的认同能够彻底激发个体的野性本能,而群体意志很大程度上是由个体意志的总和建构的.
进而言之,正义乃是生存需要的产物,因此正义必然是被选择或被建构的;自然法固然有其客观性,但这并不与其被建构性相抵触,对此米歇尔.福柯的论述是"个体遵循本我而追求最大限度的欲望满足,然而这一举动的极致将破坏互动赖以存在的基础,进而导致社会的解构,从而最终危及个体和种群的生存;作为对此的因应,原始法则----涵盖近代法律与道德的范畴----应运而生"
一言以蔽之,所谓的正义所谓的正义只能是宣言的正义;换而言之,胜利者的利剑就是正义
PS:这居然是我的第1234贴,拜一下
[ 本帖最后由 ghrs2010 于 2007-3-22 20:1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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