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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农民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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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谁非,大家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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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05-8-27 18: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eelex 于 2005-8-27 18:21 发表
一个字,累!很PF楼主的叫真,这年头这样的人还真不多了。:lol:



呵呵...按理说,退完款就完了,买家在一个帖子里这么回复过:“钱都退给我了,现在还这这找事”,可是我一直说,纠纷是纠纷,我尽量保护用户的利益是我应该做的,是2回事,我退了款不代表我不会申述了,这样的害群之马对于买卖双方的害处都很大,我申述此事是我希望保护整个在GZER交易双方的权益,这里是权益不是利益!!


(注意啊,权益不是利益,利益有时候可能是超过权益的,权益是完全正当的,而利益可能有部分是不正当的,

我有这么一个观点:在取得售后需要相对厂家时,我们、经销商和用户是站在同一阵营的,而对于销售中,为卖出产品来说,厂家、我们、经销商由相对于用户是对立阵营的,阵营角色转换是根据利益的优先为先决条件的,所以说,在要求厂家售后环节,我们和用户是同一立场,而销售产品给用户,获得收益,我们肯定是和厂家在一起的,说起来是有点墙头草的意味,但是作为JS一族,我还算理解,我想大家琢磨一下也理解
的,

售后最终是要归于厂家的,对于我们可以给用户更好的服务,获得再次销售的机会,何况买家是作为代理销售的角色和我们交易的,我们不可能不顾用户的利益去维护厂家的利益,在这点上,我们是维护用户的利益的,而不是看重用户的权益,甚至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在损害厂家的权益。)

我不太会说谎,也不必要隐瞒我的想法,公开JS的真实想法,我想对大家在以后认识JS多少有些益处,损害用户利益的通常是没有上家,就是炒一笔就跑的.

只要有上家,商家在遇到这样的事的时候通常都会注意尽量维护用户的利益(而不是权益)

[ 本帖最后由 INFONLINE 于 2005-8-27 18: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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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表于 2005-8-27 18: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INFONLINE 于 2005-8-27 18:46 发表



呵呵...按理说,退完款就完了,买家在一个帖子里这么回复过:“钱都退给我了,现在还这这找事”,可是我一直说,纠纷是纠纷,我尽量保护用户的利益是我应该做的,是2回事,我退了款不代表我不会申述了,这样的 ...




:thumbs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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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发表于 2005-8-27 18:51 | 只看该作者
inf在商场摸爬滚打多少年了?第一桶金什么时候淘的?SSIC的赢利模式能否透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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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发表于 2005-8-27 19: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dfi 于 2005-8-27 18:51 发表
inf在商场摸爬滚打多少年了?第一桶金什么时候淘的?SSIC的赢利模式能否透露?:p


我的经历很简单,小时候是北京男排的,因关节炎退役重回学校,毕竟社会晃悠惯了学习不好,大学对付上了个军事学院叫“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指挥学院”的,毕业后曾自己弄了个破电脑公司,陪得一踏糊涂,一直在校时候,凭借自己的小聪明,自初中开始就倒腾纪念邮票(就是假集邮的意思),在中国刚开始有证券这东西的时候(10多年前了)炒过股权证什么的,后期代理销售了一款投资软件,喜欢胡说几句,在证券圈里有几个认识的,突然如同撞到电线杆般的,被现在的公司选中,在美国学习不长时间,参加香港恒指保卫战,是对抗当时名头吓人到死的索罗斯老虎基金的一个小小的跑单员,回到大陆后做过2只股票的主仓操盘手,现在我们公司在大陆设立分公司后俺就爬上了这个挂名的CEO了。好算不用做具体的操盘工作了,也就是做一下计划,给新任操盘手胡说几句就可以了。

SSIC的赢利模式完全是在投资业务上,俗话说的资金机构,或者难听点,万人痛恨的黑庄也无不可。

至于内存业务是我们成立IT部后(我曾代理的这款软件,现在已经不是代理关系了,是一种合作关系了,这个软件名称也更改了,已经属于我们公司自己的产品,也就是有限收购的意思),增加的一项业务罢了,不属于核心业务,但是只要是公司的业务,我们都很看重,做这个产品是有很大目的和野心的,事关重要发展计划,恕俺不能进一步透漏了。

[ 本帖最后由 INFONLINE 于 2005-8-27 19: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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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发表于 2005-8-27 19:11 | 只看该作者
钱是小  名声、信誉是大啊~~

卖家是要搞清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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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发表于 2005-8-27 19: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CTi 于 2005-8-27 19:11 发表
钱是小  名声、信誉是大啊~~

卖家是要搞清楚点。


只要能说清楚,我想大家的眼睛是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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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发表于 2005-8-27 19: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dfi 于 2005-8-27 19:16 发表

经历比较丰富啊,毕竟是过来人。:thumbsup:

不过在这个事件中,我觉得你还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就是相信一个北京交大的在读学生可以做你的青岛代理商。:sweatingbullets:


在我发货的时候他并没有告诉我他是在校生啊老大,您下载一下交易前的QQ记录就看到了,他一直是说要做青岛代理的,还要我承诺就他一家做。他要早说是北京交大的,我也不能信他要做青岛的唯一的总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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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发表于 2005-8-27 19:27 | 只看该作者
复杂,懒得看了!希望可以完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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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发表于 2005-8-27 19: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INFONLINE 于 2005-8-27 19:22 发表


在我发货的时候他并没有告诉我他是在校生啊老大,您下载一下交易前的QQ记录就看到了,他一直是说要做青岛代理的,还要我承诺就他一家做。他要早说是北京交大的,我也不能信他要做青岛的唯一的总代啊

前面才有人说,

PF INFONLINE兄ing。对你敏捷的思维和很强的逻辑性非常PF。


你自己也说,

原帖由 INFONLINE 于 2005-8-27 17:55 发表
是啊,做证券的啊,盘面一单就是几百甚至过千万的单子,我也是做操盘手过来的,第一要素就是要敏锐和逻辑,稍微糊涂点做证券早就死了.这点事分析一下就很清楚了,不费什么精力的,就是打字有点累.


那我就想请问,你一直在强调买家是以代理商的身份和你谈,你也是认定对方是代理商而打交道的。

BUT。现在事情摆明了,他是个学生,根本就谈不上从商,更免提在北京读书的他要在青岛给你做内存渠道了。

这样说来,您的“敏捷的思维和很强的逻辑性”在那个时候又跑到哪里去了呢?

不要告诉我你是老马失蹄了啊:devil:


[ 本帖最后由 adfi 于 2005-8-27 19: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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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良民 该用户已被删除
150#
发表于 2005-8-27 19:3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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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2005-8-27 19: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dfi 于 2005-8-27 19:16 发表

经历比较丰富啊,毕竟是过来人。:thumbsup:

不过在这个事件中,我觉得你还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就是相信一个北京交大的在读学生可以做你的青岛代理商。:sweatingbullets:


毕竟人家卖家做网上交易就是为了交朋友
交个朋友,而且又能帮自己分忧何乐不为呢,一个地方的代理权说小不小,但是说大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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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发表于 2005-8-27 19: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INFONLINE 于 2005-8-27 16:31 发表
这就是买家早就知道很多用户不会有耐心看QQ记录,伪造一篇记录来锻炼大家的耐心,来测试大家的同情心是不是很容易被利用,来试试卖家是不是真的敢较真

买家说,法庭讲话讲的证据和重要点!难道不用讲 ...


买家的托词极其牵强,证据、重要点不等于断章取义。不管买家是学什么的有一点能肯定,你的语文极差!
其实要造成这样的硬件损伤并不难,极有可能是用榔头敲击抵在芯片上的平头锥造成的。

[ 本帖最后由 maizhu1 于 2005-8-27 20: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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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发表于 2005-8-27 19:5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个纠纷很难断定,买卖双方之间没有第三人的存在,所以没有公正的说法,大家今后交易,不管是买还是卖,都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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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发表于 2005-8-27 20:43 | 只看该作者
看了很久了,觉得卖家为人不错,很正直,而且前面说话一直很有水平,咋后来就骂上借了呢,咳,就这点印象就打折扣了
买家可能是受害者,但是从QQ记录来看,有点胡搅蛮缠,说白了,吵架或者争辩能力太差
总之事情能圆满结束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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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tance 该用户已被删除
155#
发表于 2005-8-27 20: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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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表于 2005-8-27 20:49 | 只看该作者
忽然想起来我的小白同事买内存条升级的时候,内存插歪他又使劲插,结果内存槽边上的卡子把颗粒挤坏的事(没有亲眼见到他插的过程,但是去换的时候有见过,也是颗粒裂了)

说来凑巧,刚跟同事出去吃饭的时候谈到坛上内存的这件事情,他几句话就提醒我了

不知道这种事情的出现率高不高,我这么久就看过这样一条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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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发表于 2005-8-27 21: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dfi 于 2005-8-27 19:32 发表

前面才有人说,



你自己也说,



那我就想请问,你一直在强调买家是以代理商的身份和你谈,你也是认定对方是代理商而打交道的。

BUT。现在 ...



是啊,起了纠纷以后才知道他是北京交大的学生(真假现在不知道,起纠纷后买家自己说的啊),当时我不知道他是北京交大的学生啊,现在知道了,我也知道学生是做不了代理的,还知道他的内存是认为损坏的,也知道他的人品很坏,现在是知道了,如果您在我这个过程中,在我这个位置,如果能先到今天看一下,然后在回去跟他谈,也许就不会和他交易了,现在知道了好象没什么用吧

[ 本帖最后由 INFONLINE 于 2005-8-27 21: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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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发表于 2005-8-27 21:24 | 只看该作者
我对学生也没有什么好印象, 眼高手低的!

支持英飞凌兄!  Js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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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发表于 2005-8-27 21:35 | 只看该作者
那份完整的QQ记录还没整理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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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2005-8-27 21: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蓝色雾气 于 2005-8-27 21:24 发表
我对学生也没有什么好印象, 眼高手低的!

支持英飞凌兄!  Js也不容易啊!



说这话的时候别顺带连自己也骂了
:b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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