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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不是医生医死人就要负法律责任、赔钱、叛刑了呢 不是的吧 就是对患者100%了 那你去不去看病呢?
手 ...
ZQ3000 发表于 2010-3-27 20:56 ![]()
当整个社会都昧着良心为各自的利益说话的时候,我们还能希冀于他们的自我约束?
难道因为会医死人而不看医生?难道商品会有质量问题而不买?
这不对吧?但是出事后受伤的是谁?是医死人的医生?是卖了出问题商品的商人?
NO,是被医死的病人,是买了问题产品的买家。
为什么受伤的需要付出双倍的代价?而伤害别人的只需要指着合约说,看,这是你签的字。
我们本着互利互信的原则来到这里,因为信任而相信对方,最后做成买卖。
你得钱,我拿货。可取所需,何乐而不为?
问题肯定是有的,但是不能因为卖的便宜而把问题推给买家,也不能因为花了钱而把问题推给卖家。买卖中的问题不是买方或者卖方的,而是买卖双方都需要负责的。
互相的推脱只会让问题越闹越大,最后两败俱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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