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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arhe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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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伢 已经就地正法,被骗的网友请尽快告知详细过程,联合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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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发表于 2005-5-18 12:45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ytmpdc at 2005-5-18 12:40


论点出来了,您继续。。


:thumbs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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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发表于 2005-5-18 12:45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ytmpdc at 2005-5-18 12:42


不是MJ也是亲戚,呵呵,玩笑。。

那你根据我们两个的注册时间和会员级别,猜猜我们哪个是主ID?: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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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发表于 2005-5-18 12:45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errorfw at 2005-5-18 12:42


把粗俗当直接,把随意侮辱人当做直接的方式
这是这里很多人的做法
不同意见者,动辄便是“白痴”什么的,有时候连骂娘的话也出来了。。美其名曰“直接”。。。
也许一个论坛的氛围,便是由此败落吧。


你就不要说了,
如果他能证明这些,
我没有理由不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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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发表于 2005-5-18 12:46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炽天使 at 2005-5-18 12:42

我呸,说出去谁会相信:charles:

俺信。。哈哈哈

Originally posted by ytmpdc at 2005-5-18 12:42

不是MJ也是亲戚,呵呵,玩笑。。

醒目。俺圆房表妹来的。脾气暴躁,善于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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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发表于 2005-5-18 12:46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炽天使 at 2005-5-18 12:44

如果人人都像你一开始的言论,那GZ的败落我肯定会看得到的:lol:


我得言论如何?
能否说得清楚一些
道理是讲出来的,光有个论点总不能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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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发表于 2005-5-18 12:47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ytmpdc at 2005-5-18 12:37


其实这件事情你一直都表现的非常热心,
动不动就说别人是MJ是非常让人厌恶的,
有证据就拿出来。。

Sample 因为偶以前也别骗过,偶最恨PZ了.偶想,没那个正常人不痛恨PZ的.偶在武汉的二手交易论坛上也发了贴,武汉的兄弟一起声讨..如果你就是武汉Y的MJ,那么请你尽快醒悟,趁了还未泥足深陷赶快给卖家退款..如果你真不是某人的MJ,请你自己闭嘴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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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发表于 2005-5-18 12:48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ytmpdc at 2005-5-18 12:45


你就不要说了,
如果他能证明这些,
我没有理由不认呀。

:)
呵呵,其实我比较佩服你,很有涵养:thumbs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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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发表于 2005-5-18 12:50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OC才是硬道理 at 2005-5-18 12:47

如果你真不是某人的MJ,请你自己闭嘴.. ...

狂汗,,,,那你得呻吟给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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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发表于 2005-5-18 12:50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OC才是硬道理 at 2005-5-18 12:47

Sample 因为偶以前也别骗过,偶最恨PZ了.偶想,没那个正常人不痛恨PZ的.偶在武汉的二手交易论坛上也发了贴,武汉的兄弟一起声讨..如果你就是武汉Y的MJ,那么请你尽快醒悟,趁了还未泥足深陷赶快给卖家退款.. ...


强!:thumbs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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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发表于 2005-5-18 12:53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OC才是硬道理 at 2005-5-18 12:47

Sample 因为偶以前也别骗过,偶最恨PZ了.偶想,没那个正常人不痛恨PZ的.偶在武汉的二手交易论坛上也发了贴,武汉的兄弟一起声讨..如果你就是武汉Y的MJ,那么请你尽快醒悟,趁了还未泥足深陷赶快给卖家退款..如果你真不是某人的MJ,请你自己闭嘴Text


PZ人人得而诛之,表以为就你跟PZ亲近,
我也支持武汉伢全额退款,
不过我也想不出您有什么理由让我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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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发表于 2005-5-18 12:53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黑衣上帝 at 2005-5-18 12:50

狂汗,,,,那你得呻吟给俺听,,,,


呵呵呵呵,同汗,我也汗了一地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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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发表于 2005-5-18 12:54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ytmpdc at 2005-5-18 12:45


你就不要说了,
如果他能证明这些,
我没有理由不认呀。

我没骂过你,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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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发表于 2005-5-18 12:54 | 只看该作者
俺不管谁闭嘴不闭嘴,有不同的呻吟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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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发表于 2005-5-18 12:54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天地飘流 at 2005-5-18 04:03



还有,合情合理的意思是基本符合群众意见,个别特别分子除外的,没道理一个杀人犯说杀人合法,那杀人就合法吧?法就是理,人的思想就是情,令人受难的还情有可原吗?楼主就是在落难,你不帮落难者,反而在做帮凶,个人 ...


道歉?你算什么东西?别真把自己当根葱了。-_-
我只是说下自己的看法而已,就算是我错了要道歉我也要出于自愿,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胁迫我?
有些GZ真好笑,动不动就说谁是谁的马甲,我来GZ一年也认识了不少人,有谁敢说我是马甲的请光明正大的站出来!请把注意力放在解决问题上,而不是相互的人身攻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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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发表于 2005-5-18 12:55 | 只看该作者
对了不要用那么大的字,占版面,
在理的地方特别强调一下就好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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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发表于 2005-5-18 12:56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炽天使 at 2005-5-18 12:54

我没骂过你,咔咔


不管骂谁,骂人总是不对滴
有没有考虑一下就骂人的事情对我道个歉,赔个理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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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发表于 2005-5-18 12:57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黑衣上帝 at 2005-5-18 11:55

呵呵,先说一下礼貌的事,俺得承认俺确实经常的不礼貌。但是呢,也多是基于调侃的意义上的。无怨无仇的,也没什么直接的冲突嘛。这兄弟多担待。       再说骗子的说法,俺自始至终没有说过武汉鸭是骗子 ...


这话说的在理,GZ就是一窝蜂现象,瞎搅和的多,真正解决问题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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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发表于 2005-5-18 12:58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errorfw at 2005-5-18 03:11
买家要求平邮,武汉丫也申诉过说对方用平邮,这是不争的事实。。。
有些人就说平邮不等同于信封--这个说得没错,不过多少有些强词夺理的味道。
说句实话,看到要求平邮,我一开始也以为是应该用信封的。。。

寒一个。。。
至于信封包内存能否投进邮箱,是个人都知道答案是肯定的。

感觉最近GZ上面处理问题的办法,有些欠妥当。至少,对卖家不是那么公平。
作为一名普通的网友,认为上面有个朋友说得对--“纵观这次及前几次较大的交易事件,隐约感觉到所谓的“GZ官方”(大多数情况下看起来像是少数几个版主的操作)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方法越来越偏离合情合理了 ”  


关于你的这个言论,你自己往下看看别的网友对你的评价好了,我也懒得说你。

PS:我怎么突然发现你说的这段话里有点。。。。。你不会是我QQ上的那个。。。。吧: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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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发表于 2005-5-18 12:58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炽天使 at 2005-5-18 12:54

我没骂过你,咔咔


谢谢,如果我哪里做错了,
也请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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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发表于 2005-5-18 12:59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errorfw at 2005-5-18 12:56


不管骂谁,骂人总是不对滴
有没有考虑一下就骂人的事情对我道个歉,赔个理什么的?:)

如果你不先承认你的言论有问题,我干吗要向你道歉?
如果你承认了你的言论有问题,那我更不应该向你道歉了:char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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