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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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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主不要删,谢谢!丢U事件,回复胡子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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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发表于 2005-5-21 11:49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雪飘岚落 at 2005-5-21 11:49
开始火拼了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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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发表于 2005-5-21 11:50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cwn at 2005-5-21 11:48


滚你妈的逼~~~~~~~~~~~~~~~~~~
你要是在福建我肯定灭了你~~~~~~~~~~~~~~`


:ph34r::ph34r::blink::b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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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发表于 2005-5-21 11:50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cwn at 2005-5-21 11:48


滚你妈的逼~~~~~~~~~~~~~~~~~~
你要是在福建我肯定灭了你~~~~~~~~~~~~~~`




SB,来重庆嘛,一板凳焊死你个P哈儿,老子现在就是认为你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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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发表于 2005-5-21 11:50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耳朵刺猬GG at 2005-5-21 11:50




SB,来重庆嘛,一板凳焊死你个P哈儿,老子现在就是认为你是骗子

:shif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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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发表于 2005-5-21 11:50 | 只看该作者
我说过了,我没检查就签收本来我就要承担责任(多少?)的,只是不应该这样对待我!

你到现在还没做出解释,只能说你自动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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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发表于 2005-5-21 11:50 | 只看该作者
怎么成吵架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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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
发表于 2005-5-21 11:50 | 只看该作者
cwn是泉州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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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发表于 2005-5-21 11:50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黑衣上帝 at 2005-5-21 11:49

我同情任何卑鄙事件中受害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必须做什么。我理解你的心情。我一样希望自己可以更客观的去探讨各种可能。客观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别人都帮忙找到证据了  你就嘴巴上就说说而已  只会说不会做懂吗  从开始到现在你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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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
发表于 2005-5-21 11:50 | 只看该作者
处理办法了:

1、中介退款给学生朋友

卖家是学生,买家却是JS(:sweatingbullets:),就当支持教育事业,也应该退一步海阔天空。别太在乎这一城一地的得失。

2、买家CWN向学生朋友道歉

这个事情,如果我没记错,那个时候CWN你骂人了,对那位学生朋友说了脏话---我一直认为:只有心智不健全的人,才会在网上说脏话骂人。CWN你必须为这个道歉!

3、CWN以后不得跑路

还要继续卖东西,价格还要比以前实惠。用时间来证明你的清白不是更好?
:sweatingbull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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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发表于 2005-5-21 11:51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智博科技 at 2005-5-21 11:49
cwn
就算里面没 u,也算你倒霉。。。。

谁叫你不检查就签?


签了也可以上来说嘛,收入又高,交易又多,对方又是新人,说不清对半承担损失也不错嘛:roll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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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发表于 2005-5-21 11:51 | 只看该作者
打架了打架了

打架快来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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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发表于 2005-5-21 11:51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耳朵刺猬GG at 2005-5-21 11:50




SB,来重庆嘛,一板凳焊死你个P哈儿,老子现在就是认为你是骗子



SB你急个P啊,人家吵关你个SB事吗?你激什么激,看来你更像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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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发表于 2005-5-21 11:51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uuztao20 at 2005-5-21 11:44

对不起,这里是GZ,不是法院,我门没有条件去祥细调查,只能跟据目前的资料来判断谁撒了谎,至少目前胡子拿出了证据,请你也出示你的证据

看贴不仔细啊,同志。我之前已经说了,QQ纪录本身是否有理由成为证据?仅仅是因为时间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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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发表于 2005-5-21 11:51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Zink at 2005-5-21 11:51


签了也可以上来说嘛,收入又高,交易又多,对方又是新人,说不清对半承担损失也不错嘛:rolleyes: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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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发表于 2005-5-21 11:52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雪飘岚落 at 2005-5-21 11:51
打架了打架了

打架快来看啊


唯恐天下不乱。:ph3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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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发表于 2005-5-21 11:52 | 只看该作者
大家看 307 楼和  328楼!!!!!!!!!!!!不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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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发表于 2005-5-21 11:53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Zink at 2005-5-21 11:38


我说我月收10000你是不是先货给我?工资单我可以扫描给你,你知道他收入多少?从什么渠道知道的?这些都是废话,中介才是硬道理

人嘴两张皮,说说谁不会?只关心自己的清白为什么不及时举证?为什么逃避问 ...


在交流中能够让我获得信任,我卖东西向来都是先货,买东西从来都是先款。现举例给你听:
1。我之前在太平洋混的,在那边卖我升级后多出来的ti4200给ID为“急速阿乐”的朋友,我先货,给他三天测试时间,没有问题之后给我打款。交易很愉快,之后成为朋友,现在还让我帮忙去电脑城帮买一块1700+的U。
2。之后跟广州一位朋友物物交易,我先发一条内存过去,他发一张KT266跟毒龙1G过来,之后他说我的内存跟他的主板不兼容,然后我打钱过去,他把内存发回我,中间所有邮资我付的。
3。跟云南一位朋友交易巴顿2500+,我先款。交易很愉快,之后成为朋友,经常探讨电脑上的问题。
4。来GZ混之后,总共做过两比交易,2500+以及一张建基的NF2主板。因为一些意外,最初交易
未能完成。后来我升级了新平台,那两位朋友知道了,主动联系我买我升级后多出的配件,我都给予最大的优惠。两比交易都很愉快。

ok,假如你想求证,我想我可以给你他们的qq,这不是什么难事。
你说买家一直在逃避,这个我并不赞同,买家也搞不清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也一直在寻找答案,从这个帖子看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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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ek_d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378#
发表于 2005-5-21 11:5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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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发表于 2005-5-21 11:53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misuge at 2005-5-21 11:51



SB你急个P啊,人家吵关你个SB事吗?你激什么激,看来你更像PZ...



老子都是看不惯骗学生的哈P,不服气弄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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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发表于 2005-5-21 11:53 | 只看该作者
既然中介了应该没有哪一方还会想做什么手脚吧。

如果是快递问题呢?我想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是唯一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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