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农民伯伯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谁是谁非,大家公断!

 关闭 [复制链接]
workwork 该用户已被删除
301#
发表于 2005-8-31 16:4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2#
发表于 2005-8-31 18:03 | 只看该作者
终于看完了!先留名再看贴的好处太明显了,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这贴我看了5个小时.

首先,PF本次事件的当事人英飞凌,锲而不舍的精神和对待adfi的耐心确实叫人佩服,
也感谢你为了gz的购物环境认真对待这件事的用心。210楼真厉害!

其次,从216楼开始敬佩adfi的:)记得敢把PCI卡直接插PCI-X插槽里大胆尝试
的285楼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第三,一号匪也是好心人:)

第四,青蛙好酸

第五,当代大学生的整体质量与民工、文盲等群体的整体质量无异。我是刚毕业的我有发言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distance 该用户已被删除
303#
发表于 2005-8-31 20:3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distance 该用户已被删除
304#
发表于 2005-8-31 20:4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5#
发表于 2005-9-1 00:54 | 只看该作者
大家注意,买家已经回来了,我们期待他的当事人陈词:

http://bbs.gzeshop.com/viewthrea ... &extra=page%3D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6#
发表于 2005-9-1 01:22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战场要转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7#
发表于 2005-9-1 08:40 | 只看该作者
买家居然说人在外地了,没有办法上传 完整QQ文件。

分明就是在 回避 是否修改了QQ聊天记录 这个问题(找个朋友帮忙上传 QQ完整文件 总可以吧)

卖家一定要公布 买家的身份,让大家把他丢进黑名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8#
发表于 2005-9-1 20:03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层准备什么时候发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9#
 楼主| 发表于 2005-9-1 20:23 | 只看该作者
本次纠纷,到目前为止我们所掌握的资料情况来看对买家十分不利,而且我们给的时间也够多了,最后再给一周为限吧,如果买家无视自己的尊严和诚信,无法直面这次纠纷,那么一周后封ID,且个人资料上榜。

PS:如果买家确实不能够回家取回QQ记录,那么请与管理人员联系说明,我们可以开帖帮你请一名青岛当地的GZER用优盘上门取回资料,买家所需要做的就是跟家里人通个气说有朋友来COPY点资料,几分钟就好。我们给买家一个机会,也希望买家能从这个事件中来证明自己无辜的。能如果这一简单的步骤都没办法完成的话我们只能说抱歉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0#
发表于 2005-9-1 20: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dfi 于 2005-8-29 00:31 发表

如果真是这样,请FIFI证实吧,省多少事。

何必犹报琵琶半遮面?:a):sweatingbullets:

看完了你的发言,唉,gz坛子里那么多风风雨雨都看过了,还那么执着....晕...事实很明显啊:sweatingbullet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1#
发表于 2005-9-3 04:14 | 只看该作者
新连载发出

大家继续看好了

http://bbs.gzeshop.com/viewthrea ... page%3D1#pid779179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2#
发表于 2005-9-3 09: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dfi 于 2005-8-30 10:35 发表

你这句话大错特错了,身份不是贫富等级、更不是家庭出身!根红苗壮是文革时才搞的那一套!

在这里进行交易和其老爸老妈、亲戚朋友没有任何关系。

这里要确定的是双方的主体的实质身份,就象如下这类:

...

但民法并没有说身份跟动机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若只执著追究一方的身份,说明没有把双方放在平等的位置看待。若身份对动机至关重要,概括来说就是某类人高度可能会干某种不道德或违法的事情。这是不是对某种身份群体的歧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3#
发表于 2005-9-3 09:12 | 只看该作者
又一场风波..关注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4#
发表于 2005-9-5 23:18 | 只看该作者
第三是此人在GZ短时间内,连续和多位论坛商家交易,都出问题,虽说不是不可能,但是用概率推算,他应该是非常倒霉的人了。。。各位都是在论坛有过交易的人,自己衡量,虽然最近论坛多事之秋,但是,对一个人来说,一次纠纷就很头痛了,这位diy-终结者短时间暴露三次纠纷……不能不用强悍来形容了啊。。。而且每次纠纷中他都占到了便宜,或者说GZ保护了他的利益,但是他的利益是不是应该得到保护,希望管理层在分析QQ留言后尽快给出结论。。。



这样的老是有纠纷的ID,应该上榜。。。

建议了很多次了,,,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5#
发表于 2005-9-5 23:23 | 只看该作者
买家不厚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6#
发表于 2005-9-5 23:55 | 只看该作者
中介吧。。。。
中介保险一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7#
发表于 2005-9-13 10:52 | 只看该作者
看的晕晕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8#
发表于 2005-9-19 15:01 | 只看该作者
这事该有个了断了吧?

斑竹们不要行政不作为噢。:charle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9#
发表于 2005-9-19 22:54 | 只看该作者
看得晕晕的,恰巧这几天有跟某位JS先款后货的打算,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0#
发表于 2005-9-20 01:16 | 只看该作者
累死了。看的头都晕了。
好在也有一点点自己的看法。
首先,很佩服卖家,和很欣赏卖家这种敬业的精神,
虽然作为有一定的职务和地位的带领的阶层。但是仍然利用多余的时间开拓另外的领域。
足见卖家的奋斗向上的精神,换我下午就睡觉喝茶溜鸟去了。
其次,更佩服卖家对于此事积极的态度。能遇到这样的卖家。应该是买家的幸运。
至于此次事情的真相,不敢妄断,但是潜意识确感觉买家有问题。
一、买家的人品,正如卖家和四眼看世界兄所说,一个想把自己的损失强加给无辜的第三者的人,还有什么做不出来?
二、内存的质量,买家一再提示,内存的芯片多么薄,可是卖家的论证更有说服力,芯片不是面包做的。所有内存的芯片都是非常坚硬的,这个我也试验过,(身边很多坏内存,淘汰的内存)用手或者手指的力量,拿出我吃奶的力气,也不能对内存的芯片造成损伤。可能我吃奶的力气有待锻炼,可是的确真的很硬,用小刀把芯片撬下来,都需要非常非常大的力气,有兴趣的朋友不仿试试,当然最好试我身边的这样的坏的。因此,运输造成内存损坏的说法基本可以说百分之百不成立。内存我也经常卖,二手的全新的都卖,我的包装可没有卖家那么专业,可是就算外包装压扁了(中度力,货物之间的挤压,非坦克开过)都没有事情,我自己把内存放地上用脚踩都没有对芯片造成损坏。(有一天心情不好,试验过)。更加之外包装根本没有任何挤压,因此运输造成的损坏不可能。除非有的快递的送货员具有一甲子的内功修为,可以隔山打牛,隔包装盒打内存。另外说卖家发坏内存。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首先,卖家不是骗子,就算是骗子,款打过来,不发货就是了。何必发坏内存。更加之买家一度欺骗卖家要做山东的代理,实在看出买家的RP,我也是山东人,也做电脑这个行业,每年也出不少货。主营爱国者和昂达优派系列。目前仅仅依托在山东烟台的爱国者代理。这么多年,都没敢想要做山东的代理,不知道是买家的确是有实力,还是不知天高地厚,还是别有用心,总之买家的这种想法,这种欺骗卖家的做法,的确让人BS。也更加印证了内存出现问题的买家有错的可能性。
三、内存损坏程度。有几个兄弟说内存可能买家是掉到地上摔坏的,这种说法也基本不科学。我做过多次试验(有有意把内存往地下仍,有无意内存掉到地上的。搞IT近七年,没有摔坏过内存)我同事倒是摔坏过,一不留神,一甩跌出去老远,就算摔坏,外观是没有明显痕迹的。仅仅是芯片的接触或者电容的接触的问题造成的,要摔到内存芯片裂开,绝对不是点点力或者从掉地上能达到的,我估计,最少要从三层楼高自由落体摔下才有可能摔坏芯片,改天一定找几个内存再摔摔看看,反正有的是淘汰的。
四、两个内存损坏程度。更令人惊奇的是,两根内存都是芯片芯片裂开,最最神奇的,是两片内存裂开的位置竟是如此相似,我想,就算每个人都发一百个内存,扔一百次,要摔成这样的结果的人也绝对不多。甚至可以申请个什么世界记录了。没有十几年的修炼,绝对摔不出这样的效果。
五、个人看法:如果说摔,个人感觉不太可能,要掌握怎样的力度,怎样的角度,怎样的火候才能摔的如此相似?反过来说,如果故意敲击,倒是有可能出现这样的结果。用小锤或者类似橡皮锤或者其他外表不甚硬的物体敲击,绝对可以造成这样的效果。除此以外,我自己没有办法造成这样的裂痕,除了我用硬物敲。但买家这样做的动机在哪里,我想,在内存检验没有检验出是否是因电压高烧坏了,还是因为硬物敲敲坏了之前,没有办法下定义。但是买家的话前后是矛盾的,买家开始的帖子上明显说明,他上机了。说插了一下,发现不好用,又插了另一根,又发现不好用,而后来又发誓说绝对未上过机,如此前后矛盾的说法,足见买家是心虚的。是不真诚的。
六、牢骚:交易出现纠纷,的确很正常,常在网上混,什么事情都可能遇到。只要买卖双方都有解决问题的态度,能够相互沟通是最好的,一味的相互埋怨,相互漫骂,解决不了问题,只会使简单的问题复杂话。再次表示对卖家的一贯的解决问题的态度表示赞赏。同时也悄悄BS一下买家的言论。虽然我也是山东人,买家也是山东人,但是对于这个事情,我还是感觉买家的问题比较大。更加之买家的草草收场,更让人感觉有些心虚。
七、对于论坛的看法:对于此论坛的斑竹的做法,表示肯定和敬佩,能以一个公正的态度看待问题,处理问题,这是我们每个网友的共同的希望,网络纠纷不可避免,任何制度都不能保证不出差错,中国的法律倒是很多。可惜犯罪依然不少。因此不应把过错责任推于论坛或者管理层或者论坛的制度。我想,最主要的责任使买卖双方本身。是买家和卖家才会发生纠纷,我们都知道网络交易有风险,既然认同交易,就应该有准备去应对会存在的风险。用人勿疑,疑人勿用,既然愿意交易,就多一些诚信,多一些谅解,多一些宽容,卖家在这种情况下,仍然退给买家款,足见处理此事的宽容的态度。我想,买家也应该以此为教训,在网络交易中,更甚重,更完美的完成每一次交易。同是山东人,希望更能秉承山东人一贯直爽的风格,每一步都留下无悔的脚印。
八、新手上路:我不经常来这里,更是这里的菜鸟,以前也经常泡很多论坛,也经常买卖东西,很多论坛都有积分,而且积分都不少,唯独在这里,我是菜鸟。希望我的牢骚,不至于影响大家的食欲。要吐就照我的帖子吐吧。仅仅是有感而发,深夜1时17分,由此贴,也寄托一下我自己对于网络交易的一点看法和感慨。希望各位兄弟多多包涵。

真心希望这里能成为我们共同的家园,在这里学习交流交易,买到更便宜的东西,卖出更满意的价格。

[ 本帖最后由 西门不在 于 2005-9-20 01:18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投放或合作|网站地图|处罚通告|

GMT+8, 2024-12-23 10:2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POPPUR.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