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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直接证据吧。是间接证据吧。请直接拆单元好吧。没有见单元图之前,无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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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z- L* m# a1 j0 [好,那么我们先不对三个型号的耳机所用单元是否一致下结论。. \. j0 S8 I' G7 @: p1 W-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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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两种可能:1. 三个型号的单元一致。2. 三个型号的单元不一致。& i" ?, c; j4 C) w0 p
" p9 z2 q( Q1 @3 M: `( t" E7 X" u4 }, j第一种情况,三个型号的单元一致。 这就不需要说了,因为单元一致,换上三根不同的线,就是三种风格声音,证明线材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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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三个型号的单元不一致。假设为:P型号单元、S型号单元、B型号单元。这就有意思了,因为当你给P型号单元换上S型号的线时,出来的声音和S型号单元+S型号线是一致的,那就又证明了线材有用。0 Q* Z+ ^4 M) D+ {
! u, l2 x) S+ d+ ^因此不管三者是否使用相同单元,都能证明线材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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